- 索 引 号:QZ13103-0101-2022-00081
- 备注/文号:泉台管建〔2022〕17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2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考核暨2023年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相关科室,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同时扎实抓好2023年春运安全工作,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决定组织对辖区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疫情防控、常态化扫黑除恶及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暨2023年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督查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交通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二)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
(三)“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河南安阳火灾事故”等警示教育情况、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情况、上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等活动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情况;
(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七)2023年春运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二、考核督查范围及方式、时间
(一)考核督查范围及方式
采取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督查。交通运输企业包括:道路客运企业、城市公交、道路货运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水路货运企业、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月3日-6日、1月9-13日、1月31-2月3日。
三、考核督查组成员
考核组分组详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认真对照《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检查表》进行自查自评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一式一份,考核时提交考核组。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有一项指标未完成的,则该单位的年度考核视作不合格;超过事故指标的,则该单位的年度考核也视作不合格。
3.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系统内通报批评,并纳入2023年重点监管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向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做出书面报告。
附件:1.考核组组成和企业分组情况
2.2022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检查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
考核组组成和企业分组情况
第一小组
组长:徐丽婷
成员:庄秋婷 骆冰潇
考核企业:玖龙纸业(泉州)有限公司、福建盛达船务有限公司、泉州景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泉州华达船务有限公司、福建广海船务有限公司、泉州市联创物流有限公司、惠安县鑫晟汽车修理厂、泉州江滨物流有限公司、福建鸿安船务有限公司、泉州新龙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东利运输有限公司、泉州华光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华顺汽车驾训有限公司、泉州生凌物流有限公司、泉州鸿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小组
组长:林 芸
成员:许巧云 吴美清
考核企业:泉州市龙腾汽车培训有限公司、泉州鑫鼎运输有限公司、福建长安船务有限公司、福建省文松彩印有限公司、泉州宾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泉州力达船务有限公司、泉州市邦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惠安新世纪机动车培训有限公司、泉州兴达船务有限公司、泉州市正浩汽车培训有限公司、泉州大伟物流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长盛船务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东盛汽车修理厂、泉州市金茂汽车培训有限公司、泉州路桥翔通建材有限公司
第三小组
组长:郭献江
成员:陈莉滢 陈晓刚
考核企业: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春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泉州市迅诚汽车培训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土石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惠安县洛阳通达外观汽车维修厂、泉州顺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泰(福建)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泉州顺合通运输有限公司、泉州信德运输有限公司、福建建桥建材有限公司、泉州坤宏物流有限公司、福建安翔船务有限公司、福建安达船务有限公司、泉州源泉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2022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考核检查表(道路客运)
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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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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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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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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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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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 管理 |
1.1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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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包括客运驾驶员聘用制度、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客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客运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客运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客运驾驶员防止疲劳驾驶制度等); (2)客运车辆管理制度(包括客运车辆选用管理制度、客运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客运车辆维护制度、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制度、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监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客运车辆改型和报废管理制度等); (3)运输组织制度(包括实行接驳运输的应当制度接驳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建立包车客运标志牌统一管理制度,从事省际、市际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的应当建立客运驾驶员行车日志制度等); (4)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包括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动态监控人员管理制度,车辆动态信息处理制度,车辆动态信息统计分析制度等); (5)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査制度; (9)应急救援制度; (10)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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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安全基础保障 |
1.2.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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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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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是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拥有2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可与安全例会一并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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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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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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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安全基础保障 |
1.2.4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是否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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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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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建立独立的台账,专款专用,并适时提取安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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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作业 行为 |
2.1从业人员管理 |
2.1.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执业资格并经属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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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是否不少于24学时,并应在此基础上实际跟车实习,提前熟悉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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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客运企业是否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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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安全教育培训后,是否对客运驾驶员教育培训的效果进行统一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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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保存期限是否不少于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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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是否实行一人一档,及时更新;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是否包括:客运驾驶员基本信息、体检表、安全驾驶信息、交通事故信息、交通违法信息、内部奖惩、诚信考核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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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施 设备 |
3.1车辆管理 |
3.1.1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客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运输市场的全过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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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客运车辆技术档案是否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保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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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是否科学合理制定客运车辆维护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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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是否客运车辆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客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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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业 现场 |
4.1动态监控管理 |
4.1.1是否按规定配齐动态监控员,最低不少于2人,并经企业或者委托具备培训能力的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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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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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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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动态监控管理 |
4.1.2客运企业是否在客运车辆运行期间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动态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客运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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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客运企业是否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客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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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急 管理 |
5.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与应急预案及演练 |
5.1.1是否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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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是否对排査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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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客运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和评估,做好风险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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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是否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储备,定期组织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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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是否开展岗位应急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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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是否开展防汛、火灾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及时评估演练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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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是否传达、部署、落实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类安全专项行动及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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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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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査人员签名: 检査日期: 年 月 日 |
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査日期: 年 月 日 |
2022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检查表(货运)
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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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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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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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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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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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 管理 |
1.1安全管理制度 |
1.1.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安全例会制度;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査制度;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6)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7)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8)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9)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1)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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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安全基础保障 |
1.2.1是否成立安全领导机构,职责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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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并适时提取安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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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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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考核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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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1.3.1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年度及长期的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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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是否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例会,对安全工作进行分析、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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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是否建立一人一档,从业人员是否符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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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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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
是 |
否 |
不涉及 |
|||||
2 |
设备 设施 |
2.1车辆管理 |
2.1.1是否制定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与检测,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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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是否依据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营运车辆类别、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营运车辆维护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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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是否建立并妥善保管车辆技术档案,内容记载及时、完整、准确、规范,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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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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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作业 现场 |
3.1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
3.1.1是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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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是否对运行中的车辆实行实时监控,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通知,建立监控工作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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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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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企业是否按要求配备运辆车辆专职动态监控人员,监控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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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动态监控数据应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至少保存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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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业 行为 |
4.1运输作业 |
4.1.1驾驶员应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及相关证件,不应转让、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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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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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
4.1.1是否有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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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是否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和评估,做好风险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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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 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
是 |
否 |
不涉及 |
||||||
|
|
|
4.2.3是否传达、部署、落实上级各类安全工作部署及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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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
应急管理 |
5.1应急预案及演练 |
5.1.1是否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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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1.2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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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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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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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査人员签名: 检査日期: 年 月 日 |
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名: 检査日期: 年 月 日 |
2022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检查表(公交)
企业全称 |
|
主要负责人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
是 |
否 |
不涉及 |
||||||
1 |
基础 管理 |
1.1 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
1.1.1是否制定并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学习制度;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査制度;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7)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8)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9)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査治理制度; (11)公交驾驶员管理制度; (12)公交车辆管理制度; (13)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15)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制度; (16)应急救援制度; (17)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1.2是否制定并落站岗位離生产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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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2安全基础保障 |
1.2.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1.2.2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2.3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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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2.4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例会是否至少每月召开1次; 1.2.5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是否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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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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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2.7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1.2.8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2.9是否定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1.2.10是否定期进行安全责任制考核和奖惩; 1.2.11是否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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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序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
是 |
否 |
不涉及 |
|||||
|
|
|
1.2.12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经费使用计划,适时提取安全经费,专款专用,建立独立的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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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是否持有相关资质证照,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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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队伍 建设 |
2.1人员培训 |
2.1.1是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2.1.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证; 2.1.3从业人员是否每年接受再培训,转岗人员及时进行岗前培训; 2.1.4对新技术、新设备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专项培训; 2.. 1.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期参加复训和复审; 2.1. 6是否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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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档案管理 |
2.2.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有培训记录并建档保存,且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2.2.2制定并落实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驾驶员信息档案是否实行一人一档,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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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装备 设施 |
3.1车辆管理 |
3.1.1是否制定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与检测; 3.1.2是否科学合理制定公交车辆维护计划; 3.1.3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公交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3.1.4是否设有专人负责安全设施及器材管理,且管理规范; 3.1.5是否严格执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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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科技应用 |
3.2.1制定并落实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 3.2.2是否定期检査车载终端使用情况; 3.2.3是否建立符合行业标准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企业监控平台; 3.2.4是否设有覆盖安全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实时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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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
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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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特种设备 |
3.3.1是否指定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3.3.2是否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且检验证书合法有效; 3.3.3是否按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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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风险 管控 |
4.1危险源辨识 |
4.1.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开展危险设施或场所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 4.1.2是否对危险源进行建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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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隐患排査与 治理 |
4.2.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4.2.2是否制定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对排查岀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 4.2.3是否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和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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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作业 管理 |
5.1 现场 管理 |
5.1.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与值班计划,并认真落实; 5.1.2是否定期检査各岗位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情况,并保存相关记录; 5.1.3是否定期督查各线路公交车辆按计划发车;按规定线路和站点行车; 5.1.4是否定期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5.1.5各停车场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车辆例行检査,确认车辆性能完好,符合运营安全要求; 5.1.6是否在具有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警示、告知危险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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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动态监控 |
5.2.1是否建立监控值班制度,对营运车辆进行24小时实时动态监控; 5.2.2是否按规定配备动态监控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和驾驶员动态情况; 5.2.3动态监控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公交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至少保存三年; 5.2.4是否建立动态监控台账; 5.2.5是否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公交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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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
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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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急 管理 |
6.1应急预案 |
6.1.1是否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有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 6.1.2是否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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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2应急 建设 |
6.2.1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 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日常训练; 6.2.2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储备; 6.2.3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 6.2.4是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防汛、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认真评估演练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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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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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査人员签名: 检査日期: 年 月 日 |
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査日期: 年 月 日 |
2022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检查表(驾培)
企业全称 |
|
主要负责人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隐患问题描述 |
|||
是 |
否 |
不涉及 |
||||||
1 |
基础管理 |
1.1备案管理 |
1.1.1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办理经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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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1.2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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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核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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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教练员管理、学员管理、培训质量管理、结业考核、教学车辆管理、教学设施设备管理、教练场地管理、档案管理、培训收费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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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配备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莉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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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配备必要的教学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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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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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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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培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査制度; (3)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5)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6)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7)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査治理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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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
1.3.1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全体员工安全职责明确,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到位。 1.3.2成立安员会或领导小组,下属各分支机构也分别成立的。职责明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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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落实隐患排查,及时制定应急预案 |
1.4.1根据需要和特点,釆用综合检査、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1.4.2对事故隐患排査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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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隐患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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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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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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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强化事故管理,完善档案台账 |
1.5.1企业发生事故,应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釆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1.5.2对企业事故调查分析,釆取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资料应归档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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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营培训管理 |
2.1规范经营管理 |
2.1.1应当按照备案事项开展培训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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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和教学场地、授权设立报名点情况、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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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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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应当在备案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釆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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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应当将培训收费标准报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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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应当建立培训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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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安装使用符合《技术规范》的计时培训系统,与省监管平台直接对接。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内容和学时要求,制订教学计划,开展培训教学活动。应当组织学员结业考核,向考核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对《结业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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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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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应当在其备案的教学场地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道路上开展实际操作培训。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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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应当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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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应当按照规定,应用计时培训系统向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培训记录》等信息。《培训记录》应当经教练员和培训机构审核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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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隐患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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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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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场地管理 |
2.2.1教室釆光、通风、照明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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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教练场地与外界应采用物理隔离。教练场地训练项目设施完好,标志标线清晰。有安全隔离设施和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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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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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场地内无非本校学员、教练员、教练车或不合规定的车辆从事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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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从业人员管理 |
3.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要求 |
3.1.1具备有经交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核发的安全员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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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教练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
3.2.1企业是否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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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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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教练员管理 |
3.3.1建立健全教练员聘用管理制度和学员评价制度,不得聘用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或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等情形的人员担任教练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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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为聘用的教练员制发教练员标识,教练员标识的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名称、教练员姓名、照片、准教车型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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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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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教练员应当文明施教,尊重学员,佩戴教练员标识,规范使用教学设施、设备。教练员教学过程中不得将教学车辆交给与教学无关的人员驾驶,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岗位,不得有索取、收受学员财物等侵犯学员权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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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对教练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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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公布考核结果,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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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建立教练员档案,并将聘用教练员信息通过计时培训系统及时上传或报送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在教学期间有侵犯学员权益行为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的教练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记入教练员档案。教练员档案应当包括教练员基本信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情况、教学情况、参加岗前培训和再教育情况、不良记录、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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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隐患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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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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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练车辆管理 |
4.2教练车辆管理 |
4.1.1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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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车辆至少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条件,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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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持有效《机动车行驶证》《教学车辆证》等,教学车辆应有统一车身标识(统一喷涂驾校名称和监督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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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车辆应当装有满足教学培训管理需求功能的车载计时终端,并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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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车辆应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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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禁止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车辆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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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教练车辆档案管理 |
4.2.1应当建立教学车辆档案,一车一档,记载及时、完整、准确、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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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教练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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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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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査人员签名: 检査日期: 年 月 日 |
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名: 检査日期: 年 月 日 |
2022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检查表(维修)
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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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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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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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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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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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 管理 |
1.1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
1.1.1是否制定并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学习制度;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査制度;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7)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8)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9)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1.2是否制定并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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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安全基础保障 |
1.2.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1.2.2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2.3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2.4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例会是否至少每月召开1次; 1.2.5安全生产工作禁和安全例会是否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1.2.6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2.7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1.2.8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2.9是否定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1.2.10是否定期进行安全责任制考核和奖惩; 1.2.11是否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 1.2.12是否持有相关资质证照,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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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队伍 建设 |
2.1人员培训 |
2.1.1是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2.1.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证; 2.1.3从业人员是否每年接受再培训; 2.1.4对新技术、新设备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专项培训; 2.1.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期参加复训和复审;2.1.6是否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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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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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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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档案管理 |
2.2.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有培训记录并建档保存,且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2.2.2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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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装备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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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具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场地和设备设施; 3.1.2是否按规定配足有效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1.3是否设有专人负责安全设施、器材管理,且管理规范; 3.1.4是否指定专人对汽车喷漆烤漆房进行规范管理; 3.1.5是否按要求制定并执行举升机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3.1.6是否按要求对举升机进行检査维护,并定期进行例检; 3.1.7是否按规定、规范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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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特种设备 |
3.2.1是否按要求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且检验证书合法有效; 3.2.2是否按规定指定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3.2.3是否按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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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科技应用 |
3.3.1是否是否使用先进的、安全性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3.3.2是否设有覆盖安全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实时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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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风险管控 |
4.1危险源辨识 |
4.1.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开展危险设施或场所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 4.1.2是否对危险源进行建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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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隐患排查与治理 |
4.2.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4.2.2是否制定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对排查岀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 4.2.3是否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和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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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作业管理 |
5.1现场管理 |
5.2.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与值班计划,并认真落实; 5.2.2是否定期检査各岗位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情况,并保存相关记录; 5.2.3是否指定专人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巡回检査制度,并做好检査记录; 5.2.4设备设施、生产物料堆放和存储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 5.2.5涂漆作业是否在室内进行,并设置独立调漆间; 5.2.6焊接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证,并做好动火记录; 5.2.7是否在具有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警示、告知危险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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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査 类别 |
检査 项目 |
检査标准要求 |
检査结果 |
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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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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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急 管理 |
6.1应急预案 |
6.1.1是否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有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 6.1.2是否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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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应急建设 |
6.2.1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日常训练; 6.2.2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储备; 6.2.3是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防汛、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认真评估演练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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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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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査人员签名: 检査日期: 年 月 日 |
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査日期: 年 月 日 |
福建省水路运输企业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表
(暂行)
(适用于国内水路运输企业)
被检企业名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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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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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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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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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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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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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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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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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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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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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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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资质法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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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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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
检查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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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
检查是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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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力情况 |
★自有船舶运力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检查船舶营业运输证、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自有运力清单,运力规模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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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配备 |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从业资历是否与经营范围(航区、船舶种类)相适应。经营普通货船运输应当具有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从业资历;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应当具有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 |
1. 检查海务、机务花名册、合同、任命文件等,人员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2.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适任证书》及《船员服务簿》或相关资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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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是否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全日制用工劳动或劳务合同。 |
1. 查看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劳动或劳务合同; 2.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明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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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是否兼职(上船任职或同时在两家及以上单位任职)情况。 |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船员服务簿》,具备条件的要与海事系统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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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船员情况 |
★与企业直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自有高级船员比例不低于25%;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舶运输的,自有高级船员比例不低于50%。 |
1. 高级船员劳动合同; 2. 高级船员工资发放明证等; 3.船员服务簿(具备条件的,可通过海事系统查询,与海事系统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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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船
舶
情
况 |
★投入运营的船舶是否持有有效的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检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SMC)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 |
查看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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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及时换发船舶营运证,或船舶营运证记载事项发生变化后按规定及时变更或注销船舶营运证。 |
查看船舶营运证,核对变更和注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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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旅客运输的,经营人是否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相应的财务担保。 |
查看相关的保险合同或财务担保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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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
★是否制定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
检查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或安全与防污染符合证明(DOC)的视同已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再检查制度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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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取得海事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与防污染符合证明(DOC)及年度审核签注,或按规定委托船舶的海务、机务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 |
检查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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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 |
检查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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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 |
1.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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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建立公司管理人员和船员岗位责任制度,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并按制度开展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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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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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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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否建立安全资金管理制度,要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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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月最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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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是否制定船岸联系制度,掌握船舶动态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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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
1. 是否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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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海务、机务人员是否按规定登轮检查;按规定不需要配备海、机务的,是否指定专人与船舶管理公司对接,是否掌握船舶管理状况,是否对船舶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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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
是否制定年度演习、演练计划并组织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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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 实施情况 |
■水路运输经营者是否按许可核定经营范围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情况 |
抽查运输合同(或运单)、托运人身份信息、托运货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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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行为 |
1. 是否有登记在公司但未办理船舶营运证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 2. 抽查是否有运输合同(或运单)、托运人身份信息、托运货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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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查验托运人身份信息;落实货运实名运输情况。 |
抽查运输合同(或运单)、托运人身份信息、托运货物信息,相关信息保存至运输合同履行完毕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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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客船改装、危险品船存在载客定额、载货定额或者变更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的种类。 |
船舶检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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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客运班轮是否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票价。 |
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票价的公告或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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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货物班轮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以及班期、班次和运价。 |
公布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以及班期、班次和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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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为军人、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学生、老幼病残孕等优待服务落实情况。 |
企业实施优惠文件或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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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执行优先运送保障及运输保障、运力储备情况。 |
应急运输保障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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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所载信息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 |
现场检查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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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将企业、船舶等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福建省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或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
系统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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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企业资质档案,档案是否完整并及时更新,经营船舶是否建立一船一档,船舶档案是否健全并及时更新。 |
现场查看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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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表限期整改事项,除自有运力规模不符合要求外,发现其它问题后辖区的管理部门应在检查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正式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或相应船舶暂停经营,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企业或相应船舶才能恢复经营。■代表通报相关部门事项,发现问题后辖区的管理部门应将问题正式通报交通执法或海事管理部门,并跟踪处理结果。●代表纠正事项,辖区的管理部门应督促企业纠正,并在检查后规定期限内复核纠正情况,纠正仍不到位的则进行通报,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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