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3-0101-2022-00079
    • 备注/文号:泉台管建〔2022〕15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2
    【其他】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建筑工匠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10-12 15: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施工单位:

      为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了《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建筑工匠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202210 12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建筑工匠评价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民住房建设技术服务和管理的通知》(建村200630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的通知》(闽建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持有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工匠师协会或各乡镇颁发的《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在本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以及对其评价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村建筑工匠,是指具备农村住房建设技能,能够独立或者合伙承接低层农村住房(二层及以下且不带地下室的农村住房)施工的个体工匠和承担三层及以上农村建房(含农村公共建筑)建设的施工单位内的工匠。鼓励从事商品房装饰装修工作的工人参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本规定所称评价管理,是指各乡镇运用定量的分析方法,依据工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市场行为信息,对农村建筑工匠作出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对工匠实施综合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 本区域外的农村建筑工匠首次在本区域范围内承接业务前,需参加乡镇及以上组织的农村建筑工匠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承接农村建房等施工业务。

    第四条 农村建筑工匠承包农村住房施工的,应取得相应的培训工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能、必备的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具有独立完成农村住房建设的经济能力,身体健康。

    第五条 农村建筑工匠在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严格按图施工,并接受委托方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主动配合各项检查。

      第六条 实施建房户满意度评价制度。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各乡镇应将《建房户满意度评价表》(详见附件1)交由建房户本人填写(签名或盖章)后,交所在乡镇存档,乡镇每月汇总报送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备案。

      第七条 农村建筑工匠积分基础分80分,并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建筑工匠积分标准》(详见附件2)动态调整。

      根据积分情况自动确定农村建筑工匠星级评价,累计积分90分以上为“四星”,80分到89分为“三星”,70分到79分为“二星”,60-69分为“一星”。积分评价周期为一年,即每个农村建筑工匠除基础分以外的每次增减积分有效期为一年,自积分事项发生之日起计算。 一个年度内分值低于 60分的农村建筑工匠当年内不予受理年审。

      第八条 信用星级为“一星”的农村建筑工匠所在乡镇应当及时提醒其参与教育培训。

      各乡镇加强“二星”以下的农村建筑工匠在建农村住房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巡查。

      第九条 积分制管理的基础信息采集由各行政村负责,在农村建筑工匠积分事项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上报各乡镇(详见附件3)。

      第十条 各行政村在基础信息采集过程中需做到公正、公平,程序规范,证据确凿,每项加减分须有书面材料佐证。

      第十一条 各乡镇需由专人负责积分制工作。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综合考评。若乡镇工作人员在积分制推行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将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时实施,试行期为两年。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负责解释。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建房户满意度评价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建筑工匠积分标准

            3.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建筑工匠积分统计表

    · 

     

     

     

     

    附件1 :

    泉州台商投资区建房户满意度评价表

     

    建房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建房地址

     

    占地面积

     

    房屋层数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承建工

      

     

        

     

    工匠证书

        

     

    联系电话

     

    评价内容

    分值

       

    原因

    对工匠施工质量的

    整体评价

    0-20 

     

     

    对工匠施工进度的

    整体评价

    0-20

     

     

    对工匠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

    整体评价

    0-20 

     

     

    对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整体评价

    0-20

     

     

    对工匠提供其他服务的综合评价

    0-20 

     

     

    合计得分

     

    附件 2 :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建筑工匠积分标准

     
    一、加分条款

    序号

    加分事项

    分值

    备注

    1

    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表彰一次。

    20

     

    2

    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福州市政府表彰一次。

    10

     

    3

    政府、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一次。

    5

     

    4

    获得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镇(街)表彰一次。

    2

     

    5

    获得本级农村建筑工匠协会表彰一次。

    1

     

    6

    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区级技术比武并得奖。

    5-1

    根据名次赋分

    7

    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市级技术比武并得奖。

    10-6

    根据名次赋分

    8

    农村建筑工匠参加省级技术比武并得奖。

    15-11

    根据名次赋分

    9

    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应急抢险救灾或援建活动的。

    5

     

     

    10

    参加市级区级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8学时以上。

     

    5

    加分后该学时不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每个积分评价周期之内只能加一次

    11

    《建房户满意度评价表》95分(含)以上的,得3分;94分-90分(含)的得2分,89分-85分(含)的得1分,85分以上的不得分。

    0-3

     

     

    12

    农村建筑工匠经过考试取得人社局认定颁发的建筑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1-5

     

    每级加1分,每个积分评价周期之内只能加一次,按取得的最高等级加分。

     

    13

     

    购买工程保险或者为所雇人员购买人身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

     

    0-10

    购买工程保险加5分;购买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每个人加1分,最高为5分。

    14

    其他可以加分的事项。

     

    一事一议,报经区级建设行政部门同意

    注:

    ( 1 ) 党委及政府表彰的参照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计分。

    ( 2 ) 同一加分项目按最高奖励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扣分条款

    序号

    扣分事项

    分值

    备注

    1

    伪造、涂改、转借、转租、转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

    20

    按次扣分

    2

    建造违法建筑的(含主房、辅房)。

    30

    按处扣分

    3

    建造未经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

    30

    按处扣分

    4

    擅自改变审批后的建筑面积、檐口高度、房屋外立面等重要建设指标的。

    30

    按处扣分

    5

    因工匠施工原因造成邻里纠纷、欠薪等投诉上访的。

    10

    按次扣分

    6

    未按规定与建房户签订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的。

    10

    按次扣分

    7

    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一次

    5

    按次扣分

    8

    未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消防等安全隐患一次

    5

    按次扣分

    9

    发现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网一次

    5

    按次扣分

    10

    发现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配电箱一次

    5

    按次扣分

    11

    发现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钢管脚手架一次

    5

    按次扣分

    12

    发现施工现场内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帽一次

    5

    按次扣分

    13

    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

    10

    按次扣分

    14

    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质量安全事故的。

    30

    按次扣分

    15

    发生无人员死亡或者重伤,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足

    10 万元的质量安全事故的。

    10

    按次扣分

    16

    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10

    按次扣分

    17

    北区域外来首次承接业务前未进行培训信息申报或申报虚假培训信息的。

    5

    按次扣分

    13

    发现违法分包、转包施工工程。

    10

    按次扣分

    14

    发现工长雇佣的工匠未取得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或证书已失效一次

    10

    按次扣分

    15

    发现拒不接受所属公司、行业协会安全技术指导一次

    5

    按次扣分

    16

    未合理履行现场管理职责的。

    5

    按次扣分

     

    17

     

    其他扣分事项。

     

    一事一议,报经建设行政部门同意

      

    附件 3: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建筑工匠积分统计表

            

    填报单位:

    工匠姓名

     

    所在镇(街)

     

    工匠证编码

     

    联系方式

     

     

    加分内容

    加分(分值)

    1

     

     

    2

     

     

    3

     

     

    ...

     

     

     

    扣分内容

    扣分(分值)

    1

     

     

    2

     

     

    3

     

     

    ...

     

     

     

    相关印证材料

    (可附后)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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