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3-0101-2022-00070
    • 备注/文号:泉台管建〔2022〕1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0
    【安全生产】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关于开展住建领域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
    时间:2022-09-20 17:44
      

    局属有关单位,各在建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有效防范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泉建综〔2022〕76号)要求,现就开展住建领域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我区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结合事故多为重点车辆和工程机械引发的实际,聚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和工程机械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落实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防范责任,有效化解风险,整治隐患问题,健全完善全环节、全链条的安全管理机制,坚决遏制并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和区安委办牵头组织下,围绕“人、车、路、企业”,突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和工程机械,聚焦典型问题、关键环节、重点区域,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严厉打击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整治重点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突出资质核查,对新设立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要求,严把准入关;对已审批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资质批后动态核查,重点核查混凝土运输车等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渣土车:突出使用管理,房建市政工地是否使用合法合规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车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施工工地;是否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落实场内运输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程机械(房建市政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吊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

    1.突出日常管理。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安全管理、建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对进入房建市政工地施工区域内的工程机械和车辆,是否明确每台机械设备的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频次,是否对每台机械设备开展检查,并留有台账。机械设备是否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鉴定报告,是否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机械设备的合规性资料是否报监理单位审查。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是否安排专人指挥,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人货混载,违章载人,是否用电动手推工程车载人。进入施工现场车辆是否实行限速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是否统一停放在指定的位置,是否存在乱停乱放,非施工车辆是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电动工程三轮车是否驶入施工升降机、施工楼层或地下室等。

    2.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设备安装、拆卸等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首次安装或附着后是否经“四方”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是否使用未进入省厅建机一体化平台设备;是否无安装(或拆卸)告知书或告知书未向主管部门告知就开始安装(或拆卸);在拆装、附着、加节或顶升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是否按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是否按规定检测合格投入使用;监理单位是否对设备安装、拆卸、使用等事项进行督促审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整治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房建市政工地渣土车及施工区域内混凝土运输车、工程机械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源头管控。要依职责组织对房建市政工地渣土车及施工区域内混凝土运输车、工程机械开展全面摸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台账资料,列出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和防范要求。

    (三)加强联合执法。要积极参与区安委办开展的联合执法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9月9日前)。各有关单位要参照整治重点内容,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本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

    (二)检查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5日前)。要组织开展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为重点的“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按照工作职责分工,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要针对检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责,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总结责任落实、链条管理、监管执法、法治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推广,推动整体提升。“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结束后,要持续做好建章立制等长效工作,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有关单位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社会经济安全发展的高度,根据职责制定专项整治细化方案,全力抓好“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工作。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安委办,结合“道路交通百日攻坚”要求,开展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加强分工协作和协调配合,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联动,充分发挥合力,推动“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强化曝光。要将宣传警示曝光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依托电视台以及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曝光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典型违法、事故案例以及企业违法违规等问题,发动相关企业和群众支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攻坚期间每周一上午十点前报送上周工作情况(详见附件),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1月15日前书面报送工作总结。(工作邮箱:qztszaz@163.com)

     

    附件:“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整治进展情况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2022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整治进展情况

    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任务事项

    工作重点

    落实情况

    备注

     

     

     

     

     

     

     

     

    1

     

     

     

    房建市政工地施工区域内工程机械(含建筑起重机械、吊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及车辆管理(含混凝土运输车、货运车辆等)

    1.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工程机械(含吊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及车辆(含混凝土运输车、货运车辆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2.是否超过规定使用年限;

    3.非施工车辆是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

    4.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①设备安装、拆卸等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首次安装或附着后是否经“四方”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

    ②是否使用未进入省厅建机一体化平台设备;

    ③是否无安装(或拆卸)告知书或告知书未向主管部门告知就开始安装(或拆卸);

    ④在拆装、附着、加节或顶升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⑤是否按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⑥是否按规定检测合格投入使用;

    ⑦监理单位是否对设备安装、拆卸、使用等事项进行督促审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2

     

    房建市政工地人员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机械(含吊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及车辆(含混凝土运输车、货运车辆等)是否安排专人指挥;2.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上岗前是否接受安全技术交底;3.车辆司机是否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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