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8-0101-2020-00009
- 备注/文号:泉公台综〔2020〕74号
- 发布机构:公安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8
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关于成立
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信访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所、队、室(指挥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本局信访工作,根据《泉州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 郑为太 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骆东明 分局党委委员
杨志宏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庆贵 分局党委委员
林金国 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曾华丰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军垦 分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邓志新 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成 员:朱皓亮 指挥中心二级警长
潘保林 警务督察中队中队长
刘辉斌 警务保障室主任
庄秀强 国保大队大队长
陈跃群 治安大队大队长
王国强 刑侦大队大队长
张福青 法制大队大队长
高金钟 巡特警反恐大队大队长
姜 明 海防大队二级警长
叶培宗 洛阳派出所所长
陈满江 东园派出所所长
何东阳 张坂派出所所长
谢永红 百崎派出所所长
二、工作职责
(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促进信访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组织重大信访件的办理;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组织预测排查、分析研究信访动态。
(二)信访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接听群众来电,做好来电记录,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
2.负责群众来信、电子邮件、传真的登记,对上级机关和其他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件,根据职责权限,将信访件转交相关科室、所队办理,并督办、督查承办单位按时处理回复、办结信访件。
3.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宣传说服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信访,维护正常的工作和信访秩序。
4.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相关部门移送、转办不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5.督促、检查、指导信访工作,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
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沈振汉 电话: 2739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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