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2-1700-2025-00038
- 备注/文号:泉台委党〔2025〕109号
- 发布机构:党群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31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经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同意聘用王振兴等17名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王振兴、施滢滢等2位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艾雨馨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肖湘子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赖晓梅同志为洛阳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周鑫同志为张坂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岗位);
林丹颖同志为张坂镇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杨舒婷、黄鑫红、黄鸿婷等3位同志为百崎回族乡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陈若瑶同志为百崎回族乡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管理岗位);
王扬帆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张宇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林秋艺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何燕君、王倩倩、胡蔚然等3名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5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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