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2-1700-2024-00059
    • 发布机构:党群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7
    关于2024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时间:2024-12-31 17:56

    关于2024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泉台委党201761号),切实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泉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合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1128日至1220日对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双随机抽查。

    一、抽查对象

    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事业单位总数不少于5%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与金融事业服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10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检查。

    二、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1.是否在主要办公场所挂牌;2.是否在主要办公场所悬挂法人证书正本;3.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4.主要办公地址与登记的住所是否一致;5.财务管理是否依法依规;6.业务活动是否符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标准;7.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事业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履行义务;8.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规范的程序;9.当年是否因违法违规而受处罚(处理);10.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11.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12.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13.是否自核准登记后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14.有无应当依法申请变更登记而不按时申请变更登记;15.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16.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17.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18.提交的《年度报告书》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三、抽查结果

    抽查的整体情况:全区10家事业单位能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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