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2-1700-2024-00036
- 备注/文号:泉台委党〔2024〕120号
- 发布机构:党群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3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经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同意聘用陈江龙等12名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陈江龙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巡察与审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刘炳华、郑斯尧等2名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陈振扬、林英英等2名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陈滢滢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原泉州台商投资区法律援助与信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王婷婷、陈新灵等2名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黎潇同志为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与金融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刘宇强同志为洛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吴育恒同志为张坂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技岗位);
郑颖同志为张坂镇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管理岗位)。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4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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