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2-1700-2024-00027
    • 备注/文号:泉台管民宗〔2024〕3号
    • 发布机构:党群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0
    【安全生产】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宗教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06-21 10: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佛教协会,各宗教活动场所:

    现将《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宗教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的通知》(泉民宗〔20242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并就开展宗教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极端危害性,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促进全区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坚持统筹推进

    要将宗教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要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有效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要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将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对整改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实施挂牌督办。各乡镇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乡镇将相关排查台账(“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每周三报送至区党群工作部统战民宗科,于每年123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张玮岳;联系方式:13313887880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620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

    宗教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的通知

     

    泉民宗〔202421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民族宗教局: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清理整治宗教领域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问题,根据《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在宗教领域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的通知》及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宗教领域集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场所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通过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宣传监督等手段,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清理整治宗教领域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整治重点

    1.在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的障碍物。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任务措施

    (一)全链条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宗教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发动基层组织、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紧密结合宗教领域安全治攻坚三年行动,合力推进宗教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检查。一是督促场所落实主体责任,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道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场所防火检查重点内容。每年至少对本场所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修缮,确保清晰明确。二是发动乡镇(街道)、基层网格员等力量,由乡镇(街道)牵头,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常态化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三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充分发挥条线监管作用,及时督促整改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风险隐患。人员密集场所确需设置防盗窗的,必须设置从内部可以快速开启的应急逃生窗口

    (二)全过程执法整治各县(市、区)宗教部门要主动会同交通、城管、消防等有关部门并指导乡镇(街道),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职责分工加大执法力度,综合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的,及时督促提示对拒不改正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全维度综合治理各县(市、区)宗教部门要对宗教领域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问题,全面实施管控,落实规范化管理。一是督导重点场所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部位,有条件的场所要逐步配置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改、扩)建场所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与停车设施规划配建的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推动解决占用、堵塞“生命通道”问题。三是督促场所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占用。四是会同消防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演练,同步测试场所应急处置预案熟练程度、消防救援力量与设施器材充足程度、消防通道设置合理程度等,促进问题隐患整改。

    (四)全方位警示教育各县(市、区)宗教部门要通过科普、教育、培训、监督等方式,深入开展打通宗教领域消防“生命通道”宣传工作,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一是通过媒体、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广泛宣传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引导信教群众共同维护场所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二是推动场所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建好用足消防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志等手段,在重要部位张贴“生命通道”宣传海报,普及安全常识,浓厚守护“生命通道”人人有责的氛围。三是利用召开现场会、约谈会,组织教育培训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在宗教界形成强大整治声势,扩大整治影响力。四是开通举报渠道,支持鼓励群众举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监督作用。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20244月中下旬)。结合宗教领域安全治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部署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持续推进工作落实,推动自上而下形成共识。

    (二)排查整治(20244月至202512月)。以县域为单元,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202510月至12月底)。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梳理研究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安排。各县(市、区)宗教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作为推进全市宗教领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抓手,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宗教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宗教领域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问题要逐项列出清单,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有效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要综合运用执法查处、群众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推进、一体实施。要建立“拆窗破网”工作清单(附件2),每周更新、逐级上报,确保整治数据和整治清单对应一致,工作溯源、有据可查。对前期报送排查整治过的单位场所,应结合首次报送一并报送清单。市消安委办将专项行动整治执法情况纳入县级和市直部门消防安全大整治行动晾晒排名,并对上报情况进行随机明查暗访、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起倒扣50分,累计发现3次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全市通报批评。

    (三)严格督导问效。各县(市、区)宗教部门要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作为安全督导检查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检查,对整改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施挂牌督办。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各县(市、区)宗教部门请于每年1210日前报年度工作总结;“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附件2)请于每周四前报送市局政法科。

    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

          2.“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42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6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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