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2-1700-2024-00026
    • 备注/文号:泉台管民宗〔2024〕2号
    • 发布机构:党群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0
    【安全生产】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全市宗教领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时间:2024-06-21 09:56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佛教协会,各宗教活动场所

    现将《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宗教领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泉民宗〔2024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我区深入开展宗教领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重视宗教领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各乡镇、村(社区)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发挥基层网格管理作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要通过科普、教育、培训、监督等方式,借助网站、公众号等载体,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中宣传本次行动精神、工作举措,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意识和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切实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乡镇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检查,主动会同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健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细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各乡镇于每年1220日前,将本年度安全检查台账报送至区党群工作部统战民宗科。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620日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市

    宗教领域安全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泉民宗〔202418

     

    各县(市、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各全市性宗教团体:

    现将《全市宗教领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418     

        

    全市宗教领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纠治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推进安全现代化长效化治理,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各级安委办、消安委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宗教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部署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年(2024-2026年)在宗教领域化解一批安全风险、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培育一批安全明白人,力争通过安全三年行动,实现全宗教领域安全管理全面规范、宣传教育全面深入、安全明白人全面覆盖、防火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全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我市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主要任务 

    (一)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

    2.指导基层管理责任落实。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强化安全职责落实,针对辖区实际加强日常管理、安全检查、宣传培训,靶向整治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落实基层消防5+35个检查重点,3项保命措施必查,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切实发挥基层网格管理作用。

    3.督导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对照“三张清单”开展自知、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安全主要负责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认真落实公示承诺管理制度,积极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安全管理模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4.加强风险研判。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找准本辖区最不放心场所、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要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发生亡人、有影响的安全事故时,及时开展安全风险预警警示,督促指导采取防范措施。

    5.紧盯重点场所。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密切关注办公和文物场所,人口密度大、紧邻其他建筑物的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场所,“偏边远高”、交通不便、消防救援难的场所,木质结构为主的场所,电气线路老化严重的场所,内有收留收养老幼人员的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的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场所,信众较多、活动较多、客流量大的场所,正在施工的场所等10类场所,对照“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防范标准,重点排查管理责任不明晰、消防制度不落实、防火措施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

    6.全面排查隐患。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每年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场所至少完成1次全覆盖检查,持续纠治香客燃香燃烛进殿、香烛供案未采用不燃材料或隔火隔热材料、燃香烧纸放炮未划设安全区域、占堵安全出口或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受损无法使用以及消防水源不足等突出问题,排查治理乱拉电线、裸露电线、违规使用电烤炉、电动车违规停放与充电、乱堆易燃可燃杂物等不规范不安全的问题,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7.丰富检查手段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督促本辖区场所常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时建账消账,落实闭环管理;要主动会同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等;要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对隐患严重的场所加大检查频次,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专家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

    (三)强化消防安全整治

    8.加强督促整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及时发现指出、责令整改、消除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和行业性火灾隐患等重大安全风险,加大综合治理和督促整改力度;对于久拖不改的重大隐患场所,要重点督促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9.强化群众监督。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健全安全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奖励措施,发动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加强培训宣传

    10.加强教育培训。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充分运用现有资源和手段,每年开展1次宗教领域相关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要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每年至少全覆盖开展1次以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业务培训,经常性组织实操和演练,提升安全负责人、管理人的职责意识和能力水平。

    11.强化安全宣传。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推动场所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解经、讲经、用经”,提高场所相关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浓厚安全“人人有责”氛围;要指导场所建好用足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志等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引导群众共同维护场所安全。

    )开展安全标准化提质扩面专项行动

    12.持续优化标准规范。系统总结宗教领域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的经验做法,全面评估宗教领域安全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达标细则、网格员检查导则等“四项规范”2.0版本,精准分析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加以优化和完善,切实提升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防控事故风险能力。

    13.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紧盯宗教领域“两重大”(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深化风险点排查,建立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优化完善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动态监管,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完善各个风险点“三张清单”(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行安全风险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切实增强宗教活动场所自主创建、自我提升、自觉运行标准化的能力水平。

    14.持续推动标准化创建提升扩面增效。加大“十百千万”典型示范培育力度,2024年底前持续打造标杆宗场所13、新增评审定级(不定级达标)场所13家、创建标准化示范岗位13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推进。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统筹,定期调度推进,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要紧密结合平安建设、安全标准化、消防安全负责人教育培训等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以高站位、严要求、实举措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提升安全治理现代化、长效化水平。 

    (二)加强示范推广。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注重培树典型样板,对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要及时总结提炼治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并逐步延伸推广。

    加强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治理攻坚行动纳入安全检查督导重点,健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细的,要及时约谈、通报;对发生亡人和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加强延伸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市局将视情开展督导检查,并把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推动三年行动落地落实。

    民间信仰场所参照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620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