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2-1700-2024-00021
- 备注/文号:泉台委党〔2024〕69号
- 发布机构:党群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5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关于为台湾青年首次来区就业创业提供短期免费住宿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直有关部门,区开发建设集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及省委相关实施意见,切实发挥好台湾青年在两岸交流交往中的生力军作用,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区就业创业,现就为台湾青年首次来区就业创业提供短期免费住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首次来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首次来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创业;
3.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符合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我区人才公寓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求职创业过渡期免费住宿。
二、申请方式及流程
1.申请人向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在接到相关申请起两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
3.由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福建省鸿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若超过通知入住时间48小时未办理入住的,则自动取消入住资格。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初次来泉州出入境证明或来泉州的相关证明材料(来泉州已满半年的原则上不可再申请);
4.按照申请类型提交相关材料:求职人员填写求职意向(附件1),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计划书(附件2)。
四、房源保障
从我区人才公寓中选取50套作为专门房源。
五、住宿管理
1.住宿人员应与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福建省鸿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住宿协议,免收房租、物业及水电费用;
2.注意安全用水、用电;
3.住宿期间住宿人员应爱护公物,按指定房间入住;
4.严禁留宿、借宿其他人员,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
六、退房管理
为合理调配房屋资源,更加精准地保障台湾青年来台商区就业创业期间的住房需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免费住宿:
1.已在泉州就业创业或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2.已享受泉州市人才住房、台胞住房租金补贴等保障政策的;
3.住宿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等需做退房处理的。
住宿人员应在接到退房书面通知后一周内搬离,逾期未搬离的将强制清退并作登记,影响今后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七、联系方式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大楼913室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台港澳工作科,联系电话:0595-27559686。
本措施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14日,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承担。
附件:1.台湾青年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求职意向表
2.台湾青年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创业计划表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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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青年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求职意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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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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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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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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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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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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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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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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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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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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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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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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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 意向 |
意向行业 |
行业: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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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薪资 |
□3000-5000 □500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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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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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捺印):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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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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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青年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创业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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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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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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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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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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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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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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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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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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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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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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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内容 |
创业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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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范围 |
□生产制造 □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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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形式 |
□个体工商户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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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落地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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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捺印): 填表日期: |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年5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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