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2-1700-2021-00052
- 备注/文号:泉台委党〔2021〕97号
- 发布机构:党群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7
泉台委党〔2021〕97号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关于洪丽敏同志服务期满安置的通知
洛阳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泉毕支〔2021〕3号)文件精神,经部务会研究同意,现将考核优秀的洪丽敏同志服务期满安置工作安排如下:
洪丽敏安置为洛阳镇人民政府公共事务助理员。
安置时间从2021年8月15日开始算起,请按规定给予办理入职手续。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1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1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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