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2-1700-2021-00040
- 备注/文号:泉台管财指〔2021〕345号
- 发布机构:党群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18
泉台管财指〔2021〕345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泉州台商
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
下达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
任务资金的通知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5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该资金用于莲埭村大山排水渠护渠路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按照《泉州市市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泉财行〔2018〕190号)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泉台管民宗〔2018〕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管好用好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给用款单位,加快组织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挤占、挪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区财政局、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将组织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扶持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局 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1年6月1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单 位 |
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 (万元) |
项目类型 |
功能科目 |
1 |
百崎回族乡 |
莲埭村大山排水渠护渠路建设项目 |
35 |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
合计 |
|
|
35 |
|
|
抄送: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1年6月18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