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0 1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公布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的,请联系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联系电话:0595-27398867)。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2024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主要涉及政府采购、会计监督等。目前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1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依照《条例》《办法》依法公开,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由我局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定期巡查网站、查阅信息,维护和更新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每件信息在公示前逐级进行审查,主动公开的信息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按月移交区档案馆、图书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依托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指定专人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公开渠道建设、公开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完善网站栏目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关,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经综合科、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才予以发布,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并将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违反规定的,将依规追责,确保敏感信息及舆情信息发布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作,目前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应公开的内容不够明确,公开的内容不够广泛、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不够丰富。 

      结合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及时、准确地更新公开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拓展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丰富内容、载体,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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