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编制。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公众信息网(www.qzts.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9楼,邮编:362122,电话:27398863,电子邮箱:qztscz@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的切入点,把推进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着力抓好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按照《条例》和《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由赖丽水局长总负责,综合科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落实,局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有信息公开工作专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一个上下联动、多方监督、多方制约、多方考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落实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同时初步拟定有关具体规定并试行,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采编审核发布、监督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等,明确了信息公开前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操作程序,提高网站信息发布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平台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为提高网站服务水平,推进局机关电子政务发展,我局在财政门户网站中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局门户网站内还设有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资料下载等专栏,由办公室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各相关职能科室及时提供内容资料,确保栏目内容充实完善。目前网站运行维护正常,由于栏目设置科学合理,内容更新及时准确,系统运行高效稳定,财政门户网站已逐渐成为群众获取财政信息最重要、最方便、最快捷的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公开信息:
1.政府网站(www.qzts.gov.cn)发布政府公开信息;
2.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专门对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3.在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行政事务、工作动态、党建工作、干部人事、财务管理以及其他事项等。
(二)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对2016年的财政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并对目前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主要涉及内容为:财政机构有关情况,如财政局领导及分工、财政局职能及内设处室职责,财政局行政执法主要依据;财政工作计划、规划;财政具体业务,如会计管理、政府采购、为民实事进展情况等。2016年我局制作、获取政府信息40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26条,不予公开文件数37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政府信息公开的硬件设施均是利用原有基础设施,未产生新的支出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公开的信息量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值相比存在差距等,对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研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完整、细化公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政府总预算、总决算,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的公开,加强对乡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有针对性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事项
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6 |
18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6 |
18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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