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6-0101-2025-00004
- 备注/文号:泉台管财监〔202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9
惠安县洛阳镇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中心卫生院,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亿达家用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 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便函〔2025〕22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惠安县洛阳镇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中心卫生院,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亿达家用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目
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国有企业重点关注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将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三、检查时间
暂定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人员
组长:连晓颖
组员:朱晓艳、陈莉、刘雪茹、外部专业人员。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单位予以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场所。
附件:会计和评估监督工作检查纪律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2025年6月9日
附件
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二)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四)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
(二)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 活动。
(四)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七)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八)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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