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6-0101-2020-00027
    • 备注/文号:泉台管财〔2020〕9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7
    【财政预决算】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19 11:2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19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泉财库〔2020135号)要求,现将开展我区2019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区直各主管部门及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二、编制内容

    各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6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7号)规定,编制2019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附注包括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相关制度规定的声明、合并范围、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信息及说明、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财务分析应包括财务状况分析、运行情况分析、财务管理情况等。

    基层预算单位按要求编制本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表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合并生成本部门财务报表,撰写财务分析,形成本部门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上报区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编报工作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内部职责分工,扎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二)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各单位应规范会计核算,详细记录政府内部往来、收支对象等相关信息并及时组织核对账务,扎实做好政府股权投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夯实基础数据。各单位应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按规定定期清查资产负债,未入账的资产负债要及时确认入账,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要及时转固。对往来事项要认真清理,及时处置财务挂账。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做好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部门决算等相关数据的衔接工作。

    (四)做好对账抵销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部门之间(含部门与非同级政府财政、非同级政府部门)交易事项、往来款项的对账工作,为部门间、财政间抵销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信息。要认真做好本部门内部交易事项、往来款项的对账抵销。正确运用抵销规则,对于金额高于抵销阈值10万元的内部交易事项,要加强对账,重点抵销;对于10万元以下且可确认一致的内部交易事项,原则上应抵尽抵,不受抵销阈值限制。

    (五)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确保2019年度新账会计科目年初余额真实、完整。主管部门在编报2019年度政府部门合并财务报表时,不要求填报年初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和上年数。

    (六)认真编审按时报送。各中小学校、卫生院系统和区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编制的报表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部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审核,做到方法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可靠、分析深入,于202062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报送区财政局审核,电子数据通过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网络版)进行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

    1、网址:http://10.1.25.20:7001/agcfs/login

    2、基层单位用户名为组织结构代码+0”

    (二)各单位在编制工作中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及用友政务公司服务人员联系。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0617

    (此份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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