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6-0101-2020-00017
    • 备注/文号:泉台管财〔2020〕5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6
    【其他】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0-05-09 11:34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关于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直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63号)、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泉国资发改〔202043号)的部署要求,经区领导同意,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小组)。专项工作小组由区财政局、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做好向上对接并统筹推进全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现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长:陈东灿         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周朝显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邱尚长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郭锦培         区民生保障局副局长

     员:杨志宏         区公安局副局长

    梁世辉         区科经局副局长

    陈阳秋         区教育与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吴泽明         区规划与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叶晓东         区综治办二级主任科员

    陈丽萍         区档案局副局长

    张剑涛         区医保管理部负责人

    二、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  周朝显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  谢一兰         区财政局国资科负责人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庄伟颖         区公安局二级警长

              区综治办信访科科长

              区科经局发改科科长

    刘继顺         区民生保障局卫健科科长

    庄育雄         区教育与文体旅游局文广旅游科科长

    郑平温          区档案局业务指导股副股长

               区医保管理部工作人员

    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资科,负责处理专项工作小组的日常事务。

    三、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财政局

     负责加强与中央、省、市国资委的沟通协调,协调区属国有企业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建立建全推进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定期组织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协调处理移交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所出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加强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汇报对接,积极争取有关政策资金支持;落实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保障,做好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申报、拨付等工作。

    ()区党群工作部

    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委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关系转移、党员档案移交管理和退休党员管理教育等工作。

    (三)区公安局

    负责指导各乡镇、村委会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四)区档案局

    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案规范化整理、移交和接收进馆工作。

    (五)区综治办

    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委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中职工信访等有关方面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村委会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六)区科经局

    加强乡镇、村委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镇、村委会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乡镇、村委会公共服务水平。

    (七)区民生保障局

    负责指导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升乡镇、村委会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乡镇、村委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将生活困难并符合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及时予以救助。负责指导督促乡镇、村委会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加快乡镇、村委会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企业退休人员就近就医提供方便。指导全区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配合区财政局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经费。

    (八)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委会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在新建城区和新建小区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配套建设乡镇、村委会公共服务设施,使乡镇、村委会布局建设适应接移交退休人员新要求。

    (九)区教育与文体旅游局

    共同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委会加强文体设施建设,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

    (十)区医保管理部

    负责指导各乡镇、村委会按规定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已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使其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做好对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医疗保障待遇查询、政策询等服务。

    (十一)区总工会

    负责指导各地工会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关心关爱退休职工,协助向有关方面反映退休职工的愿望和要求。

    (十二)区团工委

    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公益组织,为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为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志愿服务。

    (十三)区妇工委

    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公益组织,为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为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志愿服务,并在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0426

    (此份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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