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6-0101-2019-00033
- 备注/文号:泉台管财〔2019〕1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8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
工作的通知
区党群工作部:
为落实《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台委办〔2019〕64号)精神,选取你单位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整体绩效评价的资金范围是2019年度区党群工作部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具体包括区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以及年度执行中追加的财政性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安排的财政性资金、其他渠道来源的财政性资金等。
二、评价内容
评价主要围绕部门的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设置、预算编制与经费控制情况、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等情况,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目的在于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考核分析部门履职能力,你单位要加强组织管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抓早抓好,精心组织。
(二)你单位要加强协调单位内部财务和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配合,加强与区财政局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沟通联系。请在9月底前编制并上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附件3), 并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撰写整体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
(三)为切实推进我区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区财政局将通过项目自评材料审阅、财务收支审核、现场视察、单位陈述、现场答辩及综合评价等程序,对相关支出项目完成情况、组织管理、资金项目绩效情况等内容评价评估,请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附件:1.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
4.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19年 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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