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市监〔2024〕4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
稳价保质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监督检查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
保质监督检查方案
为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稳妥有序开展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24年1月12日至1月31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价格违法
1.是否按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2.是否存在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
3.是否存在违背消费者意愿捆绑销售,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消费行为;
4.是否存在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二)食品违法
1.生产领域
(1)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变质或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是否存在“两超一非”问题;
(2)生产加工场所及个人卫生条件是否良好规范;
(3)是否存在成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虚假宣传行为;
(4)是否落实出厂检验并按要求录入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平台,确保产品可追溯;
(5)是否按要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2.流通领域
(1)食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2)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完整规范;
(3)是否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4)猪肉是否有“两证两章”;
(5)保健食品是否设专柜或专区销售,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
3.餐饮环节
(1)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及信息公示是否符合要求;
(2)原料控制及加工制作、食品贮存等是否符合要求;
(3)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5)制止餐饮浪费(如光盘行动)是否有措施。
(三)工业品生产销售质量监管
1.生产领域
(1)是否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
(2)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
(3)是否落实产品质量严控把关(如原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
2.流通领域
(1)检查福建省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平台,随机调取相关销售单位,查看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情况;
(2)检查属地流通领域燃气相关产品监管落实情况。查看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报表,部门抄送不合格产品溯源情况及上级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
(3)检查属地流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业品监管台账,如消防产品、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等。
三、监督检查方式
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市场主体监管科、食品监管科、质量综合管理科、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执法队)各派1名业务骨干参与,属地基层所派员参加。以实地检查为主,报送资料检查为辅,检查结束及时形成检查记录和收集工作照片,形成检查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辖区市场监管所督促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监管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外“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监督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坚持问题导向。在监督检查中要树立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坚持真查、严查、深查、细查,切实发现一批社会舆论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经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执法成效。
(三)严守廉洁纪律。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守廉洁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树立监管为民的良好风范。
(四)狠抓整改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抓好落实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3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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