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3年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行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按照《泉州市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泉教民〔2023〕4号,下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精神,决定在全区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巩固两年“点题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依职责积极作为,继续加强与各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共同完成《工作方案》整治目标。
二、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21〕23号)、《福建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闽教规〔2023〕3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监管。
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严厉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培训效果作保证性承诺、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等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行为。
(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
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2023“铁拳”行动,查处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和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以投诉举报为切入点,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虚假用户评价等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3年7月)
各单位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围绕重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由当地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集中巡查整治,建立完善机构台账信息和问题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至10月)
各单位要坚持上下协同、系统发力,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落实《工作方案》,依法针对校外培训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整治,积极参与暑期“监管护苗”专项行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等相关的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不具备校外培训资质、却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文化传播”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的公司(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
(三)加强巩固阶段(2023年11月—12月)
各单位要常态化开展检查,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提高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迅速的行动,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整治成果将作为本年度平安建设督查考评重要参考。
(二)加强协同配合。主动加强与教育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协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间沟通协作,发挥各条线职能优势,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形成市场监管整治合力。要总结提炼治理经验,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治理格局。
(三)坚持依法行政。要坚持依法履职,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立足职能、推进工作、化解矛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四)畅通举报渠道。畅通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违法培训广告、合同、价格等方面投诉举报,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投诉举报处置,提高诉求解决质量和处置效率。
(五)注重宣传引导。要围绕“双减”政策及《工作方案》中的整治重点、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借助微信公众号、LED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开展校外培训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家长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附件:泉州市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
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泉教民〔2023〕4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3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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