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名称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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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型 |
扣押 |
实施行政强 制措施日期 |
202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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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 |
泉台管市监强[2021]L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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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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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泉州台商投资区陈龙便利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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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50521MA34DD117F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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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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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事由 |
涉嫌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进食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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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依据 |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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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内容 |
扣押财物:赣晶牌臻纯精制海盐(规格:400克/包,数量:49包)、 卫群牌精纯盐(规格:400克/包,数量:50包)、舞盐牌精制盐(规格:400克/包,数量:50包)。 扣押期限: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5月13日。 物品保存条件:常温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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