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委振兴办〔2024〕10号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巩固
拓展脱贫成果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老区村、少数民族村等重点村发展,加大倾斜帮扶力度,推动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确定洛阳镇梅岭村便民服务中心周边提升及充电桩配套工程等5个建设项目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现下达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专项资金50万元(详见附件),请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试行)》(泉台管财〔2021〕44号),监督管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 |
补助金额 (万元) |
洛阳镇梅岭村 |
便民服务中心周边提升及充电桩配套工程 |
15 |
东园镇玉坂社区 |
新芽线道路修缮工程 |
6 |
张坂镇前见村 |
湖来溪排水沟修复工程 |
15 |
张坂镇苏坑村 |
苏坑村入村口老区环境整治 |
9 |
百崎乡白奇村 |
白奇村郑和渠两岸路灯改造工程 |
5 |
合计 |
50 |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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