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四次)的通知
洛阳镇、东园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农建函〔2022〕932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1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田连片整治等)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97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四次)151.2万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51.2万元标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贯穿资金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确保数据真实、帐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请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农〔2019〕40号)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2023-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按程序抓紧推进项目进度。
三、本项资金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监控,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田等3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第二期补助资一览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