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的通知
张坂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的通知》(泉财农指〔2023〕2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20万元,款项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支出,同步下达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资金必须用于扶持特色农业产业项目或农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张坂镇在收到文件后7日内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项目计划报备区党工委振兴办,并推进项目实施。
三、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资金拨付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情况录入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1. 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2. 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绩效目标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2023年6月15日
附件1
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单位 |
补助资金 (万元) |
约束性任务 |
备注 |
张坂镇浮山村 |
20 |
扶持项目1个以上 |
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 |
附件2
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总体目标 |
扶持第十六批市级第一书记村特色产业项目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目标值 |
计量单位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省派驻点村补助标准 |
省级选派第一书记村每村安排20万元。 |
正向 |
等于 |
20 |
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持对象数 |
扶持对象发展项目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个 |
|
质量指标 |
资金扶持方向 |
是否用于扶持特产业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定向 |
|
是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资金100%及时补助项目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扶持省级派驻村发展产业增收 |
派驻村2023年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改善 |
定向 |
|
派驻村村财增收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未发生违规违法情况 |
资金使用是否发生违规违法情况 |
定向 |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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