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共富产业项目)的通知
百崎乡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共富产业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3〕18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共富产业项目)5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该项资金用于百崎乡乡村振兴共富产业项目的补助。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要求管理使用本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 批共富产业项目)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 批共富产业项目)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乡镇 |
补助金额(万元)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产业发展项目产出目标(个) |
效益目标 |
百崎乡 |
50 |
百崎农贸批发市场项目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贸市场主体用楼、消防水池、水泵房等。 |
1 |
所有产出项目原则上在当年度通过竣工验收,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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