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委振兴办〔2022〕16号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下达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东园镇、张坂镇、百崎乡党委和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加大对老区村、少数民族村和低收入村帮扶力度,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村级申报,乡镇审核,经研究决定,确定东园镇上林村新村环境整治提升等5个建设项目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现下达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专项资金26.73万元(详见附件),请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试行)》(泉台管财〔2021〕44号),管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 |
补助金额 (万元) |
东园镇上林村 |
新村环境整治提升 |
5 |
张坂镇莲新村 |
水塘整治及微景观建设 |
5 |
张坂镇苏坑村 |
坝后溪流整治 |
6.73 |
百崎乡白奇村 |
古街环境整治提升 |
5 |
百崎乡莲埭村 |
道路亮化工程 |
5 |
合计 |
2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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