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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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台脱贫组〔2020〕1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抓紧抓好今年工作重点,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进入小康。
 
   附件: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清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6日

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在全面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压实攻坚责任,强化精准施策,着力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不断巩固提升全区脱贫成效,坚决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一)层层压实脱贫责任。按照“一个不落下”的要求,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进一步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全面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确保2016年以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稳定退出,至2020年底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
(责任单位:区脱贫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坚决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27号)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泉扶组〔2020〕1号)精神,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两不误,把解决受疫情影响贫困户的困难问题作为今年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区、镇、村三级挂钩帮扶干部全面进村入户,逐村逐户开展排查。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逐户建档,动态跟踪管理,综合施策,保障贫困户生产生活,突出解决务工就业难、农产品销售难等问题,确保不因疫情导致脱贫质量缩水,不因疫情致贫、返贫。统筹一定资金,给予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实施精准救助。及时将可能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聚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责任单位: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做好扶贫基础性工作。对相对贫困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围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三方面内容,进一步夯实扶贫基础工作,规范、完整填写《扶贫手册》和《贫困户信息表》,确保如实、准确体现帮扶成效。
(责任单位: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扎实落实挂钩帮扶责任。各级挂钩帮扶干部每季度至少入户帮扶一次,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帮扶项目,确保帮扶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挂钩不松,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强化“一户一挂钩”帮扶责任,区、镇两级至少开展1次脱贫攻坚“入户帮扶月”活动,各级各部门督促区、镇、村挂钩帮扶责任人在疫情结束后再次全面入户帮扶,了解掌握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为贫困户解决一批生产、住房、医疗、就业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持续发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五)全面补齐“三保障”短板。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全面落实各项补助政策,严格落实贫困户子女异地就学补助政策,确保贫困户适龄子女不因贫失学辍学。扎实开展健康扶贫“户户清”行动,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扶贫救助医疗保险等健康扶贫政策,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绩效考核,提高家庭签约医生服务质量,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确保不因病致贫返贫。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财政局、医保管理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落实防返贫控新贫稳脱贫工作机制。加强贫困户动态监测管理,进一步落实落细区党工委《关于建立防返贫控新贫稳脱贫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结合每季度的挂钩帮扶入户走访,对相对贫困户对象115户264人,建立台账,加强跟踪管理,进行重点监测,分类实施精准帮扶。对家庭有劳动力的,要加强就业培训、稳岗拓岗,就近就地安排保洁绿化、道路养护、河道管护等公益岗位;对无劳动力的,要强化兜底保障、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导致刚性支出偏大的,安排一定扶贫专项资金,建立应急救助资金,及时进行救助,防止新增致贫及返贫。
(责任单位:区脱贫办、民生保障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七)强化综合保障。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确保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力。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继续保持农村与城市低保标准一致。定期与扶贫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经过帮扶仍无法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确保应纳尽纳、不漏一户。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脱贫办,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严格落实精准帮扶措施
   (八)扶持产业发展。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农家乐”、种养业、手工及服务业、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邮政快递物流、乡村旅游等项目,确保相对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落实产业扶贫保险政策,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受益度。开展消费扶贫,推进产销对接,拓宽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九)强化就业扶贫。因地制宜加大本地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着力推动稳定就业。对尚未落实岗位的,要加强适岗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帮助尽快上岗就业;对劳动能力较弱无法外出就业的,要通过增设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教育文体旅游局、脱贫办,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十)推进生态扶贫。培育乡村生态旅游品牌,优先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保护人员。
(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教育文体旅游局、脱贫办,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广泛发动社会扶贫
   (十一)进一步发动社会扶贫。发挥泉州民营企业、海外侨亲的优势,协同各级侨联、工商联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实施市级“百企帮百村”“百会扶百村”“百侨助百村”等帮困活动。实施工青妇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大力开展扶贫志愿服务行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脱贫办、投资促进局、总工会、团工委、妇工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五、推动老区村加快发展
   (十二)扶持老区村加快发展。扶持老区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增强老区村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驻村党员干部带动村集体经济和贫困群众增收作用,帮助老区村、相对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区党群工作部、科技经济发展、财政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抓实扶贫领域问题排查整改
   (十三)加大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力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巡视巡察、成效考核、审计、巡查排查和每次调研督查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防止出现类似问题,不断提升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水平。配合市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确保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区纪工委、脱贫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七、抓好扶贫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落实扶贫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零容忍”消除风险隐患。结合全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加强贫困户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特别要抓好汛期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再次开展“回头看”,对新发现的危房隐患及时进行鉴定、修缮加固或改善提升,须搬离改造的马上组织搬离重建,确保不发生事故。加强饮水安全设施建设,对相对贫困户饮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水质鉴定,对存在饮水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努力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水质合格率,确保贫困群众喝上安全放心水。严格落实扶贫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从设计、审批、施工等环节全面摸底,对存在隐患的立即停工、立即整改,坚决按照规定程序和流程组织施工,认真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全过程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自来水公司,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八、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十五)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纳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监控,实现全流程管理、全过程监督、全平台公开,及时掌握扶贫资金流向、流速和流量,实行有效监控和实时预警,促进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完善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调整优化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示材料齐全、规范。
(责任单位: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九、严格抓好作风建设
   (十六)开展扶贫领域的作风建设。强化精准监督助推精准脱贫,紧盯主体责任、政策落实、项目资金、脱贫实效等方面,严肃查处扶贫政策资金落实中的虚假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对搞形式主义、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的,严肃问责追责。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开展脱贫攻坚干部分级分类培训,进一步强化作风、提升能力。重视选拔培养优秀扶贫干部,关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区纪工委、党群工作部、脱贫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十、强化监督管理
   (十七)抓实脱贫攻坚督查。以“找出问题,解决问题”的精神组织好每次督查考核工作。进一步采取随机走访入户调研等方式,强化扶贫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加强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信访受理和办理工作,强化扶贫领域的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区脱贫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十一、弘扬扶贫正能量
   (十八)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经验、生动案例,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宣传展示脱贫攻坚伟大实践。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区脱贫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十九)注重扶志扶贫。加强政策引导,动员相对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防止政策“养懒汉”。加强典型示范,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内生动力。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区脱贫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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