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教函〔2024〕30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惠安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函
夏文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研学旅行质量的思考和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等有关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校外教育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社会实践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区中小学生的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多次精心组织召开中小学研学实践推进会及培训会,并积极统筹组织、安排全区中小学生参加研学劳动实践等校外教育活动。2022年5月19日,我区“中国旅游日暨泉州欧乐堡海洋科普研学实践活动”启动仪式以“感悟中华文化,享受美好旅程”为主题,在泉州欧乐堡海洋生态科普馆隆重举行。本次活动借助独有的海洋文化、雕艺文化等旅游资源,大力推动“文旅+教育”融合发展,推动全区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活动。今年1月30日至31日,我区承办了泉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暨校外教育推进会,组织全区区直中小学书记、校长参会,并现场参观考察省级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泉州欧乐堡海洋生态科普馆,了解相关研学旅行课程方案。各校能把组织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按照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的老师带领学生参加活动,学校分管领导、政教、保卫处主任及有关班主任必须全程参加活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的评先评优考核工作中。
二、加强组织建设,确保规范运行
我区要求学校委托开展校外教育活动,要委托有资质、有经验、信誉好的基地、企业机构承办研学、食宿、交通等相关事项,并根据学生的兴趣认真设计贴近学生需求的课程,课程设计应主题鲜明,目标明确,突出体验,强调互动,符合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特点,能够满足不同学段学生研学与旅行实践的需求,并按相关规范要求组织好校外教育工作。
(一)严格落实备案审批。指导各校每年学期初,结合实际情况,及早谋划,制定好校外教育活动计划,报送活动方案至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校组织学生外出研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前往劳动教育基地等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应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基地为准开展活动,并须于行前两周向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备案审批,提交报告审批表、课程、校外行程等相关备案材料,备案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科学统筹教育内容。指导各校开展校外教育活动,遵循由区内及区外、由近处及远处,并可先让学生根据研学课程、研学目标等通过网络、书籍等渠道了解基本情况,鼓励学生自主设计路线方案、研学结束后撰写研学总结,保证学生的参与性和研学活动的拓展性。
(三)管理规范教育过程。督促各校严格落实好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要求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实践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并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依托现有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枢纽营地,先从区级、再到市级、继而省级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为实践教育点,通过串点成线,整合形成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精品线路,设计课程,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研学实践活动。
(四)严格管控收费开支。我区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各校开展校外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经费,要求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从维护学生利益出发,拟出合理的费用收支明细并向家长、学生公示,需要委托企业或机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一并在《致家长一封信》或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开。
三、加强安全管理,压实各方责任
开展校外教育活动,督促各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执行《学校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活动全过程管理,制定并落实安全方案、安全责任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我区要求学校同拟合作的委托基地、企业机构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者协议,其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合作事项和标准、各自权利和义务、安全责任、合作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等。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费用等相关事宜,细化安全保障和保险理赔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事项。学校建立宣传和教育的长效机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注意事项等信息,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特别注意往返路程的交通安全,联系营运手续完整、车况良好的车辆接送学生,并安排带队老师组织学生上、下车及负责往返途中的乘车安全工作。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住宿安全和实践活动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事故、防传染病发生,严防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基地建管,提高育人合力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自2018年起,积极整合全区各类资源,为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创造条件,在区域内遴选建设一批涵盖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工业科技、革命传统和国情区情等方面内容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并从中向省、市推荐多个优质研学劳动教育资源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指导区内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结合不同学段学生身心特点、理解能力和实际需求,设计研学课程,注重寓学于游、游学合一,努力打造有区域特色的研学旅行精品课程、研学路线,用好研学评价手册,避免“只游不学”“走马观花”。坚持对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实行可进可出动态管理,结合泉州市教育局安排部署,下发《关于转发开展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基地中期考评工作暨优秀榜单评选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区内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基地分别对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和《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开展自评,并于今年4月22日至23日,组成区级考评组,到区内4个市级及以上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4个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考评,择优推荐参加市级优秀榜单评选,对发展缓慢、品牌退化、社会反应不良的单位,予以整改通报或取消称号。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郭锦培
经办人员:黄雪卿
联系电话:27398853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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