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教函〔2024〕7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惠安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17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东园镇人民政府:
林炳森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修缮利用明代抗倭英烈林咸墓的建议 》(第117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区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由泉州市文物局按批次开展,目前暂未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在部署按计划开展中,我区已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预计今年年底将完成基本普查情况。比较有价值的文物可以列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对象,建议申请人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做好价值挖掘与文本整理,并通过镇村审核后报送我局。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申报需准备的相关材料:1.该文保点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等描述;申请书(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类别、地点、时代等基础资料);2.详细文字说明(地理位置、历史沿革、内容、保护维修或考古发掘情况、保存现状、“四有”工作情况、相关文献);3.图纸:地理位置图;主体建筑物的平面图、立面图、纵向剖面图、横向剖面图等;4.照片:全景照片(有条件的要附航测照片),文物主体建筑正面、背面、侧面、重要特征部位和构件照片,重要藏品和附属文物照片(不超过5件),保护标志、界桩安置等照片,能够反映文物建筑主要面貌的照片3—5张。
对于经专家评审确定列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的一般文物点,同样将予以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分管领导:林 宇
联 系 人:王 臻
联系电话:27398857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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