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安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4-11-13 16:13 浏览量:
  

 

 

惠东政函〔202416

                                     答复类型:B

 

关于惠安县政协十次会议

124号提案的答复函

 

林志坚委员:

提出的《关于保护修缮利用明代抗倭英烈林咸墓的建议》124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主要建议有4项:1.依法对林咸墓进行认定、登记并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2.结合生态公园规划打造林咸爱国主义文化公园3.针对林咸墓现状,分期实施修复工程;4.后期管理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

东园镇在接到提案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接凤浦村,在凤浦村干部的牵线下,与对明代抗倭英烈林咸墓情况较为熟悉的凤浦村鸭山自然村林清辉老先生取得联系,并于516日上午在林清辉老先生带路下前往林咸墓实地查看。墓地现场杂草丛生,已看不到墓葬模样(详见附件)。在林清辉老先生的指引下,在村庄一小路的小坡上,看到一块疑似林咸墓墓碑石残件,林老先生提供的资料记载为明代中早期的马鞍形云月图案墓碑。林老先生收藏的资料获知,明代林咸墓卧狮2尊,立狮1尊于20242月份暂存于惠安县博物馆。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申报需要提供材料有:1.图纸:地理位置图;2.主体建筑物的平面图、立面图、纵向剖面图、横向剖面图等;3.照片:全景照片有条件的要附航测照片,文物主体建筑正面、背面、侧面、重要特征部位和构件照片,重要藏品和附属文物照片不超过5,保护标志、界桩安置等照片,能够反映文物建筑主要面貌的照片3-5张。

现场踏勘林咸墓墓葬情况及查阅有关记载的报道资料,因能提供的照片有限,申报林咸墓为文物点,难度较大,需要上级部门进一步论证。且经核查,林咸墓及周边地块位于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相关建设不符合现行规划建设管控要求。

 

附件:林咸墓现场图

 

专此函复。

分管领导:郭美贤

经办人员:林莉莉

联系电话:13799563253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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