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教函〔2022〕6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1066号的答复函
陈静等六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台商区长期代课教师转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们高度的责任感,我们深表敬意。
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泉州市直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合同教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必须在编制部门核定控制数内,从报考我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择优聘用。鉴于以上文件精神,对您们提出的,把“长期坚持在我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代课,并且连续教龄十年以上(目前仍在岗),具有大专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的老师转聘为同工同酬教师”的建议,暂不能给予解决。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历来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对代课教师十分关心,考虑到她们目前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1月起将年代课金5万元/人调整为6万元/人,进一步提高代课教师的福利待遇,增升她们的获得感。
专此函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分管领导:陈国平
经办人员:黄 锋
联系电话:27398852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2年4月25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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