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惠安县张坂镇人民政府,泉州师范附属小学台商分校,泉州玉沙湾集团有限公司: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惠安县张坂镇人民政府,泉州师范附属小学台商分校,泉州玉沙湾集团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或2024年度。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并结合检查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企业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
三、检查时间
暂定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人员
组长:连晓颖
组员:朱晓艳、郭清海、陈莉、刘雪茹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单位予以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场所。
附件:会计和评估监督工作检查纪律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二)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四)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
(二)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 活动。
(四)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七)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八)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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