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28 18:01 浏览量: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惠安县张坂镇人民政府,泉州师范附属小学台商分校,泉州玉沙湾集团有限公司: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惠安县张坂镇人民政府,泉州师范附属小学台商分校,泉州玉沙湾集团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或2024年度。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并结合检查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企业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

三、检查时间

暂定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人员

组长:连晓颖

组员:朱晓艳、郭清海、陈莉、刘雪茹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单位予以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场所。

 

附件:会计和评估监督工作检查纪律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2024828

 

 

 

附件

 

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二)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四)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

(二)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 活动。

(四)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七)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八)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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