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简易程序案件信息公开表(一)
时间:2021-04-14 15:32
浏览量:
序号 | 类别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1 | 食品 | 泉州台商投资区三歪面线糊店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案 | 泉州台商投资区三歪面线糊店 | 92350521MA30P6UB6T | 郭三歪 | 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 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予以如下处罚:罚款50元。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3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4月13日 | |
2 | 食品 | 泉州台商投资区聚贤庄餐厅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案 | 泉州台商投资区聚贤庄餐厅 | 92350521MA354LBF9C | 邓文彬 | 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 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予以如下处罚:罚款50元。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3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4月13日 | |
3 | 食品 | 泉州台商投资区大友餐饮店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案 | 泉州台商投资区大友餐饮店 | 92350521MA34UELG2Y | 骆维珲 | 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 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予以如下处罚:罚款50元。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3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4月13日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