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简易程序案件信息公开表(一)
时间:2021-02-04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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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1 | 食品 | 泉州台商投资区瀚灵小吃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案 | 泉州台商投资区瀚灵小吃店 | 92350521MA32UTG682 | 张力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 | 依据《福建省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三条 予以如下处罚:罚款50元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1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2月4日 | |
2 | 食品 | 泉州台商投资区侨乡餐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案 | 泉州台商投资区侨乡餐馆 | 92350521MA32A03P2P | 杨建波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 | 依据《福建省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三条 予以如下处罚:罚款50元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1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2月4日 | |
3 | 食品 | 泉州台商投资区马哈录小吃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案 | 泉州台商投资区马哈录小吃店 | 92350521MA32AWDB94 | 马哈录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 | 依据《福建省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三条 予以如下处罚:罚款50元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1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2月4日 | |
4 | 食品 | 福建众库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案 | 福建众库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91350521MA3438Y517 | 叶诗军 | 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 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予以如下处罚:警告。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8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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