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1110号)要求,因人事变动,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调整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苏延辉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主任
联系电话:0595-22009889
职责:统筹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农村供水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供水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农村供水相关政策制度宣传和群众安全用水、有偿用水意识引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协调作用,强化用林用地、破路等要素保障,推进供水水价调整和水价补贴机制落实。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詹蓉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局长
联系电话:0595-27398830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农村供水工程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按照《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导则》《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落实落细各项要求,把好项目建设审查、工程运行水质管理等关键环节。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1、泉州台商投资区亿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人:陈伟育 泉州台商投资区亿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0595-27552110
2、泉州台商投资区西山塘水厂
责任人:黄明朗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0595-27559571
3、供水单位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确保管护责任明确,管护内容具体,管护人员到位,管护任务落实。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5-27399986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为15:00--18:00)
监督电子邮箱:tstzqsl@163.com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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