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高台商区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进一步优化高龄补贴发放程序,根据《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补贴发放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落实。
一、发放对象
具有台商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属于本通知第二条1—4类群体的高龄且未享受企、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人员。
二、发放标准
以年龄段划分为4个群体:
1. 80—84周岁(含8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
2. 85—89周岁(含85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3. 90—99周岁(含9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4. 100周岁及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
三、发放办法
(一)老年人高龄补贴每月发放一次。各乡镇于每月5号前完成本辖区内老年人高龄补贴的审核、统计工作,并向区民生保障局民政科报送《台商区老年人高龄补贴花名册》(附件1)。
(二)高龄补贴实行按月计算,从年满上述周岁当月起始享受(年满周岁当月未申报的从申报审批当月开始,已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享受标准随年龄增加自动调标,无需再申报),到死亡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出的,从户口迁出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入的,从户口迁入后次月起开始享受。
四、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申请。符合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家属(出具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按时限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填写《台商区高龄老人补贴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受理与审批。社区(村)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对符合标准的上报乡镇审核。乡镇对社区(村)的受理结果进行核查确认,对符合申请标准的,批准纳入享受补贴,并将确认后的名单上报区民生保障局备案。
(三)备案。区民生保障局对经乡镇审核审批后的名单进行备案。
(四)动态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对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生存、户籍和身份类别等信息核查,经核查不符合高龄补贴享受范围的老年人按规定审批停发。经各种方式均无法联系核实相关情况的老年人,高龄补贴立即暂停发放,并后附停发原因说明(签字盖章)。停发后若经核实仍符合享受高龄补贴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发。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在户籍、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社区)村报备,同时配合乡镇做好动态管理及核查工作。
(五)发放。区民生保障局民政科按照发放人员花名册信息于每月15号前进行发放。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老年人高龄补贴花名册
2. 泉州台商投资区高龄老人补贴申请表
3. 泉州台商投资区老年人高龄补贴汇总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老年人高龄补贴花名册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乡镇 |
村(社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年龄 |
民族 |
家庭地址 |
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账户号或卡号 |
金额 |
健康状况 |
备注 |
附件2
泉州台商投资区高龄老人补贴申请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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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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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姓名 |
赡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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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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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 初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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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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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生保障局备案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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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邮政储蓄银行卡复印件,②户口簿复印件;③近期一寸彩照2张;④表格一式两份。
附件3
泉州台商投资区老年人高龄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乡镇 |
80-84周岁(含80周岁) (50元/人·月) |
85-89周岁(含85周岁) (100元/人·月) |
90-99周岁(含90周岁) (200元/人·月) |
百岁及以上(含100周岁) (1000元/人·月) |
发放金额 合计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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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发放金额 (元) |
人数 |
发放金额 (元) |
人数 |
发放金额 (元) |
人数 |
发放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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