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办事指南】应届毕业生社保补助申请
时间:2024-11-20 10:29 浏览量:

  一、补贴对象、条件

  首次在我区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2022年及之后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具有我市户口,在泉州辖区内户籍地与就业创业地不一致的(含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无需迁移户口;

  2.毕业后首次在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区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毕业生仍在岗;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提出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补助标准

  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

  三、申报途径

  毕业生个人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涌泉行动专栏线上申报。

  四、实施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2755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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