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服务办事指南_稳岗就业_重点领域信息_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就业信息服务办事指南
时间:2023-09-28 10:00 浏览量:41

  就业补贴

  一、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补贴对象、条件

  1.首次落户泉州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通过“泉州人才港湾”涌泉行动专栏线上申报。条件如下:

  ①已具有我市户口(含集体户),在泉州辖区内户籍地与就业创业地不一致的(含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无需迁移户口;

  ②毕业后首次在我区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区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仍在岗;

  ③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申报。

  2.首次落户泉州台商投资区的全日制大专、中专(技工学校)、高中学历应届毕业生在“亲清家园”——“落户有奖”专栏个人线上申报。条件如下:

  ①首次落户我区(含集体户)满6个月及以上;

  ②毕业后首次在我区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区同一单位参加社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至少6个月,且申请时仍在岗;

  ③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申报。

  (二)补贴标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专、中专(高中)应届毕业生分别给予10000元、6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三)实施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27390571

  二、社保补助

  (一)补贴对象、条件

  1.首次落户泉州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通过“泉州人才港湾”涌泉行动专栏线上申报。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具有我市户口(含集体户),在泉州辖区内户籍地与就业创业地不一致的(含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无需迁移户口;

  ②毕业后首次在我区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区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仍在岗;

  ③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申报

  补助标准:

  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

  2.首次落户泉州台商投资区的全日制大专、中专(技工学校)、高中学历应届毕业生在“亲清家园”——“落户有奖”专栏个人线上申报。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①首次落户我区(含集体户)满6个月及以上;

  ②毕业后首次在我区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区同一单位参加社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至少6个月,且申请时仍在岗;

  ③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申报。

  补助标准:

  对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予以每个月50%补助(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最多发放24个月。

  (二)实施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27551066

  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指劳动者个人通过社会自主就业或参与社区的各种便民利民服务,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未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而获得一定收入和缴纳社会保险,但难以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灵活就业形式),且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股东,未在企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未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补贴(包括失业补助金),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已享受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的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按不高于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最长2年。实行先缴后补,当年度6月30日之前提出上一年度补贴申请。

  (三)实施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27390571

  (四)申报材料和流程

  到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后下一年度方可申请社保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份(可扫二维码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

  4.邮政储蓄银行的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2023年度以灵活就业身份在我区缴交企业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出具的本人上年度完税证明、医保出具的上年度缴费明细)。

  (五)办理时限

  2024年6月30日前申请。

  四、见证补贴

  (一)补贴对象

  对取证地、社保缴纳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台商区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按规定给予享受见证补贴政策,发放持证补贴。补贴申请受理期为取证后6个月内(取证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

  (二)补贴标准

  1、普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500元。

  2、紧缺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五级)每人9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3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950元;技师(二级)每人26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9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650元。

  (三)申领办法

  通过微信“职补助手”小程序二维码实名登录发起申报。

  (四)实施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27390571

  五、就业见习补贴

  (一)补贴范围

  对吸纳离校3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二)补贴期限

  3个月至12个月。(就业见习人员参加见习不满3个月的,不予发放见习补贴,所产生的费用由见习单位自行承担。)

  (五)实施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黄先生27551066

  创业扶持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1、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首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二)补贴标准

  1.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符合上述条件,且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且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领办法

  微信公众号“亲清家园”,进入“亲清家园”平台,点击“便民服务”--“掌上申领”

  (四)申报材料

  1.就业创业证

  2.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毕业证书(仅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

  3.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之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仅申请第二档次补贴标准需提交)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5.带动5人以上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

  6.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或经营场地的房产证明

  (五)实施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邱先生27390571

  二、创业带动就业

  (一)补贴对象、条件

  我区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按企业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注: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招用一人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三)申领办法

  微信公众号“亲清家园”,进入“亲清家园”平台,点击“政策兑现”申领

  (四)申报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

  2泉州台商投资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或由区民生保障局内部审核社会保险费缴交情况

  (五)实施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朱女士27390571

  三、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小微型企业

  (二)补贴条件

  小微型企业与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1.招收应届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2.招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

  3.招收应届毕业生学信网学历证明截图

  4.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

  (四)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80%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五)受理时限

  一个年度内申请一次社会保险补贴,应在次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超出时限申请的不再受理。(如:在2024年6月30日前,申请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

  (五)实施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朱女士27390571

  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为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在我区5年内创业且首次落户的以下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1)台湾同胞来泉创业人员。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在我区5年内创办小微企业且首次落户的,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补贴标准

  1.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首次落户人员在我区创办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该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不满5人的,贷款不超50万元;不满10人的,贷款不超100万元,还款期不超2年)

  2.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以合同签订日按一年期LPR或五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50%贴息

  (三)实施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朱女士27390571

  (四)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的对象到我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泉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泉州农商银行、信用社等各网点申请。

  五、创业项目评审资助

  (一)补贴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港澳台高校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在台商区创业的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

  (三)补贴标准

  省、市人社部门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其中省级3-10万元,市级1-5万元。

  (四)申请渠道

  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s://220.160.52.58/)进行线上申报。

  (五)实施机关

  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黄先生2755106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