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用工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0﹞4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工作,现将我区贯彻落实措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工稳工支持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定用工。在疫情响应期间,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每月用电量或用气量均不低于 2019年12月的70%),按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总额最高 30万元(表格见附件1)。已享受2020年春节当月不停工连续生产稳就业奖补的不得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牵头,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负责。
(二)支持企业“点对点”接回员工。企业可自主选择以下一种补助方式,但不得重复享受:一是对来源地相对集中的非疫情重点地区新老员工,鼓励企业包车(含列车车厢、飞机)、拼车等方式接回。在疫情响应期间,向区民生保障局报备后,由企业包车接回的,可按企业赴外地招工引才补贴标准,分别给予赴省外、省内其他地区企业5000 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最多补助2次,表格见附件2、3);二是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于3月15日前返区就业,按照疫情期间交通工具乘用的相关规定且单辆车乘坐15人及以上的,给予包车费用50%的交通补助,具体兑现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区财政配合。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科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牵头,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负责。
(三)支持企业招用新增就业人员。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摸清外出就业、本地闲散等劳动力情况,建立就业信息数据库,动员本地人力资源就近就地就业。企业招用新增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以下一种补助方式,但不得重复享受:一是针对2020年2月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工矿企业新招聘就业人员(含我市户籍、在泉首次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企业按 500 元/人、最高10万元的补贴(表格见附件4);二是对中小微企业新招2019年底前未在我区就业的泉州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的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2020年2月至疫情解除当月每月予以800元补助(表格见附件5)。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牵头,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负责。
(四)支持平台调剂用工。鼓励淡旺季、用工峰谷、工人余缺企业间“转岗共享”。2020年2月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对各类用工调剂平台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开展用工调剂,调剂用工数 10 人及以上的给予平台每人补助 2000 元(表格见附件6)。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牵头,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负责。
(五)支持人力资源机构引工。巩固传统劳务合作地区,拓展新的劳务合作输出地。探讨依托14个异地商会建立劳务协作工作站,鼓励省内外20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200家职业院校为我区企业引进就业人员(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引进1人奖补 1000元。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党群工作部牵头,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负责。
(六)支持企业免费线上招聘。依托“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人才市场网”,“泉州台商投资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为企业免费发布岗位信息。为疫情防控期间缺工20人以上的企业免费发送招聘短信,服务期限2个月。加强与省外劳务输出大省人社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系,进行双向劳务对接。开展岗位需求、就业环境、就业政策等线上异地宣传,大力引导企业通过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开展直播招聘。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牵头,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负责。
(七)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2019年度缴交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参保员工数给予返还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表格见附件7)。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牵头,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负责。
(八)支持校企合作和线上培训。对与我区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企业成批输送40人及以上毕业生(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给予院校每输送 1人500元的奖励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 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按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20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组织企业对需隔离观察的新引进人员、返岗员工,开展线上岗前、在岗等技能提升培训,给予企业每人800元、1000元(急需工种)的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牵头,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负责。
(九)支持人员顺畅出行。各乡镇对设置的关卡该取消坚决取消,杜绝简单化做法和人员“出得来、回不去”问题。对符合上岗条件的来我区人员、工作地和居住地分开的员工,无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进出。鼓励企业员工使用“八闽健康码”服务,对健康状况核验显示绿色的可作为交通卡口、小区(村)出门出行及返岗复工的电子凭证。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负责。
(十)支持对就业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来我区人员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来我区人员暂时出现就业困难的,取消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或区民政部门按急难型临时救助方式直接救助,采取社会化发放、现金发放和物资发放等形式,按需实施临时救助直至上岗。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牵头,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负责。
二、服务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用工保障作为当前政府服务企业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区民生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各负其责,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抓好政策落实。区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保障企业用工、招工引工等稳就业支出。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已出台的保障企业用工、劳动关系处理、工资支付等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落实工作。
附件:1.疫情期间不停工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申请表;
2.疫情防控期间接返企业员工备案表;
3.疫情防控期间接返企业员工一次性劳务补助申请表;
4.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请表;
5.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泉州籍员工补贴申请表;
6.用工调剂平台补贴申请表;
7.泉州市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日
附件1:
疫情期间不停工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单位:人、元
申请奖补企业名称 |
|
||
2020年1月企业参加 失业保险职工数 |
|
2020年3月企业参加 失业保险职工数 |
|
申请奖补金额(元) |
|
大写: |
|
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 |
|
||
申请企业承诺:申请资料完全属实,如不真实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区民生保障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认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2:
疫情防控期间接返企业员工备案表
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预计出发时间 |
|
出发地点 |
省 县(市、区) |
预计到达时间 |
|
到达地点 |
(乡镇) |
预计接返人数 |
|
申报金额 |
|
备案单位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本次备案的内容完全属实,且接返员工身体健康。因信息不真实产生的后果,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民生保障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3:
疫情防控期间接返企业员工一次性劳务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出发时间 |
|
出发地点 |
省 县(市、区) |
||||
到达时间 |
|
到达地点 |
(乡镇) |
||||
接返人数 |
省外 |
|
省内 |
|
申报金额 |
元 |
|
申报单位 银行信息 |
户 名 |
|
|||||
开户行 |
|
||||||
账 号 |
|
||||||
申报单位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本次申报的全部申请资料完全属实,因信息不真实产生的后果,本单位愿意全额退还款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民生保障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申报时须附备案表、运输合同、相关正规票据及接返员工花名册等材料。
附件4:
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单位:人、元
申请奖补企业名称 |
|
|
企业新招用在泉首次就业员工数 |
|
|
申请奖补金额(元) |
|
大写: |
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 |
|
|
申请企业承诺:申请资料完全属实,如不真实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区民生保障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5: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泉州籍员工补贴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补贴企业名称 |
|
||||||||||||||||||||||||||||||||||||||||||||
本企业总职工数(人) |
|
疫情期间实际新招员工数(人) |
|
||||||||||||||||||||||||||||||||||||||||||
申请补贴金额(元) |
|
大写: |
|||||||||||||||||||||||||||||||||||||||||||
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 |
|
||||||||||||||||||||||||||||||||||||||||||||
申请企业承诺:申请资料完全属实,如不真实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社会保险缴交项目如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2.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员工、申请企业、区民生保障局各存一份。 |
附件6: |
|
|
|
|
|
|
|
|
用工调剂平台补贴申请表 |
||||||||
|
|
|
|
|
填报日期: |
|
||
申请单位(调剂平台)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单位类型 |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
|||||
工商营业执照 |
|
|||||||
单位负责人姓名 |
|
身份证号 |
|
|||||
具体经办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开户银行名称 |
|
银行账号 |
|
|||||
调剂单位名称 |
|
|||||||
调剂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
|
|||||||
企业淡旺季用工调剂补贴申请 |
||||||||
调剂人数(人) |
人 |
补贴标准 |
元/人 |
补贴金额合计(元) |
|
|||
调剂单位证明 |
情况属实。 |
|||||||
|
|
单位盖章: |
|
|
|
|||
|
|
|
|
年 |
月 |
日 |
||
申请单位承诺 |
我单位申请企业用工调剂补贴,保证报送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本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取消补贴资格,退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单位负责人签章: |
|
单位盖章: |
|
|
|
|||
|
|
|
|
年 |
月 |
日 |
||
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意见 |
|
|
|
|
|
|
|
|
|
|
|
单位盖章: |
|
|
|
||
|
|
|
|
年 |
月 |
日 |
||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
|
|
|
|
|
|
|
|
|
|
单位盖章: |
|
|
|
||
|
|
|
|
年 |
月 |
日 |
||
附件7:
泉州市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 业 申 报 信 息 |
|||
企业名称(章) |
|
||
企业性质 |
□国有 □集体 □股份 □其他 |
营业执照号码 |
|
法定代表人 |
|
电 话 |
|
工商注册地 |
|
工商注册号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
本企业上年度裁员情况 |
上年初企业职工人数( )人 |
登记失业率 |
( )% |
上年末企业职工人数( )人 |
|||
净裁员率( )% |
|||
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元) |
|
||
企业类型 (自行勾选) |
兼并重组□ 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转型升级企业□ 其他企业□ |
||
认 定 审 核 意 见 |
|||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意见 |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意见:该企业上年度净裁员率为 %,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 ,符合稳岗补贴政策规定条件。其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缴纳总额为 元,应给予补贴: 元(按该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 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核定)。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
||
人社局审核 意见 |
分管领导: 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
企业联系人: 电话:
备注:1.企业提供的账户需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2.上年初是指上年1月1日,上年末是指上年12月31日。
3.上年初、上年末企业职工人数以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