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系统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3年11月29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系统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规范防汛抗灾程序,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教育系统防台防汛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省、市、区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参照《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工作原则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系统防台防汛工作实行局长和校(园)长负责制。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协调联动,保障有力,科学防范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教育系统遭遇台风、洪水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成立教育系统防台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等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防台防汛及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综合科科长为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须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防台防汛安全教育;在台风、暴雨来临前组织人员做好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接到停课指令后,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组织实行停课,要做好驻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部门上报重大汛情、灾情,并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台防汛知识宣传。
(2)监督、指导做好学校校舍的维修、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
(3)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台防汛安全工作。
(4)防台防汛期间,根据灾情危害程度,向区防汛指挥部提出停课的建议,或遵照市、区防汛指挥部的停课指示,组织实施。
(5)收集、上报灾情、校情,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救灾队伍,协调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物资调配供应,确保师生安全。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协调。根据上级防汛机构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指令及时向学校通报灾害天气并预警,保持与防汛机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通讯畅通,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及时进行工作布置,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三、预防与准备
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教育系统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准备工作:
(一)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要检查教学楼、师生宿舍楼、围墙、护坡、食堂、黑板报、水沟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查看地基是否下陷,墙体是否开裂、倾斜,水沟是否畅通,护坡是否有松动,地处山边、河边的学校要认真查看周边自然环境,是否有危及学校校舍安全。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有条件的要设置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校内景观湖、蓄水池、贮水井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墙砖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地质灾害点学校,要加强地质隐患排查,在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险情的,采取隔离措施,禁止学生靠近。检查中要狠抓薄弱环节,做到不留死角,对参检人员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登记在案。要重视汛前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学校能治理的要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如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并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二)开展安全教育。教育系统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季节特点,加强学生及家长的防台防汛和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要教育学生在台风到来、汛期里加强自我保护,不到危险地方去玩耍,尤其是雨季来临时路面湿滑,上下学时要注意交通事安全;要教育家长在学生放假在家期间,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不放纵子女单独外出玩耍,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三)防汛物质准备。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在当地防汛部门指导下,做好学校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和储备工作,重点配齐雨衣雨具、救生衣口哨、强光手电、安全鞋、安全帽等防汛5小件。结合实际需要准备铁锹、锄头、强光灯、编织袋、梯子、喊话喇叭、8#铁丝、警戒绳、电话等。
四、预警及响应
(一)汛情预警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二)预警响应
1、IV级预警响应(蓝色)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和学校领导保持24小时语音畅通。根据区防汛办的部署要求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应密切关注全区雨情、水情、风情的发展,适时部署做好防汛减灾工作。检查防御暴雨引发的次生山地灾害(滑坡、泥石流)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当地的政府和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报告有关学校防台防汛工作情况。
2、Ⅲ级预警响应(黄色)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和学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继续做好四级响应情况下的各项工作基础上,按照区防指的各项部署,进一步部署做好学校的防台防汛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学校防台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和工作检查,收集掌握防御中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报告有关情况。
3、Ⅱ级预警响应(橙色)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和学校指挥机构人员、学校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在继续做好三级响应的各项工作基础上,迅速落实区防指的各项决策部署。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可根据情况决定停课或调整上下学时间,学校要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学校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
4、Ⅰ级预警响应(红色)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受灾情况赶赴受灾现场,学校成立现场紧急抢险救援小组,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下达停课指令,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响应程序
1、指挥与协调
IV级预警响应(蓝色)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Ⅲ级预警响应(黄色)由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挥调度;
Ⅱ级预警响应(橙色)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结到岗到位指挥调度;
Ⅰ级预警响应(红色)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及时报告。灾害发生后,教育系统各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报告灾情信息。
3.疏散转移。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的初步心理疏导。
4.抢险救援。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避险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5.保障充分。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指挥救援工作时,教育系统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6.补充抢险物资。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修复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教育系统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做好本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并尽快修复。
8.鼓励商业保险。建议教育系统各单位参加人身、财产保险。应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9.调查总结。教育系统各单位应对防台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10.培训演练。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定期举行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五、附则
(一)信息报送
发生洪涝、台风、雷击等灾害后,教育系统各单位应在事发后立即向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报告,内容包括灾害类型、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工作和结果等情况。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即知即报基本情况,核实灾情后予以续报。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级各类学校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防台防汛预案。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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