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十六中、十七中: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高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闽财教〔2020〕7号)文件精神,提高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高我区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其标准如下:从2020年起,我区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为每生每年1000元,经费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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