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及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学校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教室与学生宿舍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和指导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卫生安全。
二、检查范围
辖区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
三、检查时间
2024年1月份—2024年12月份。
四、检查内容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建立、工作计划及人员配备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学生晨检、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情况;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重点检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
(三)教室、学生宿舍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学生宿舍及卫生间、洗浴设施卫生状况。
(四)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设置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技术人员;校医务室、卫生室是否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期校验;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是否存在超科目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学习准备
组织卫生监督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掌握学校卫生各项标准。掌握辖区内学校的基本情况。
(二)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对辖区内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并督促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三)信息报送
监督检查结果采取网络直报,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即时报送至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法、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此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监督,提高效能。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统筹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室与学生宿室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
(三)加强指导,强化整改。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控、环境消毒、饮用水安全的技术指导,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对违法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并按规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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