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办事指南
时间:2024-03-05 16:05 浏览量:

  一、办理依据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卫妇幼〔2011〕71号)

  《泉州市卫生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泉卫基妇〔2011〕231号)        

  二、服务对象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可以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三、服务机构

  泉州台商投资区妇幼保健院

  四、服务流程

  见附件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台商投资区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中心妇幼保健院大楼(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康泰街9号)

  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2739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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