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到的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对学校教室(教学场所)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等方面进行抽检。
(二)抽查学校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卫生。对学校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进行抽检。
(三)抽查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情况、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等方面进行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有关业务责仼科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专门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
(四)强化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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