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
印发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资金发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8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按其约定。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二、补贴依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由各乡(镇)、村摸底统计并经公示的各类面积,作为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坚持补贴政策基本稳定的原则,补贴资金适当向种粮大户倾斜。
三、补贴标准
2022年上级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50万元,按以下标准进行发放(详见附件):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散户)。根据摸底,2022年全区拥有耕地农户19544户,面积18445.41亩,补贴标准为每亩132元,补贴金额为2434794.12元。
(二)种粮大户补贴。对2022年的本地种粮大户种植面积471.2亩,每亩补贴138.3825元,补贴金额为65205.88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认真组织各行政村将农户基本信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汇总成册,张榜公示(不得少于7天),并于2022年6月底前上报福建省(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赢得理解与支持。按照区级方案做好补贴发放对象、依据和标准等,让广大农民全面准确了解政策,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防止耕地抛荒撂荒。
(三)加强资金管理。区环土局、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认真做好基础工作,保证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资金发放前各乡镇要再次张榜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做到补贴兑付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使用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各乡镇要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设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种粮农民的监督。
附件:1.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分配表(散户)
2.2025年泉州台商投资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分配表(种植大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财政局
2022年6月10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22年6月10日印发 |
附件1
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散户)
乡镇 |
补贴面积(亩) 约束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补贴标准 (元/亩) |
补贴金额 (元) |
备注 |
洛阳镇 |
9949.36 |
132 |
1313315.52 |
|
东园镇 |
3036.37 |
132 |
400800.84 |
|
张坂镇 |
4322.46 |
132 |
570564.72 |
|
百崎乡 |
1137.22 |
132 |
150113.04 |
|
总计 |
18445.41 |
132 |
2434794.12 |
|
附件2
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种植大户)
单位 |
补贴面积(亩) 约束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福建省稻香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471.2 |
138.3825 |
65205.88 |
|
总计 |
471.2 |
138.3825 |
6520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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