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2021年4月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钜闽机械有限公司年增产各型号发泡成型机220台扩建项目)
时间:2021-04-08 17:25 浏览量: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钜闽机械有限公司年增产各型号发泡成型机220台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148日—202141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钜闽机械有限公司年增产各型号发泡成型机220台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锦厝村

三、建设单位:福建钜闽机械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极派环保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锦厝村,购置工业用地及相关生产设备,从事发泡成型机生产制造。项目拟聘职工人数120人,其中100人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年产各种型号发泡成型机220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水帘除漆雾系统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45mg/L”)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喷漆房废气经水帘除漆雾系统处理后,与收集后的烘干房有机废气一起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打磨房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20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南侧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北侧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其他侧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筒进行分类集中收集,定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可任意堆放或焚烧。

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金属碎屑、焊接收尘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出售给有关物资回收部门;废砂布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由供应商回收。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切削液、漆渣、腻渣、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3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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