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2020年9月17日拟作出审批意见建设项目公开(泉州祥瑞茶具有限公司茶盘、茶家具生产项目
时间:2020-09-17 14:57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祥瑞茶具有限公司茶盘、茶家具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0917日—9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祥瑞茶具有限公司茶盘、茶家具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542

三、建设单位:泉州祥瑞茶具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福建森盛生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542号,面积2520平方米,聘员工20人,均不住厂;预计年产茶盘1000件、茶家具300套。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和符合惠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惠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开料、精作、雕刻、钻孔、打磨砂光、磨面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及组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开料、精作、雕刻、钻孔、打磨砂光、磨面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喷漆和组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福建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家具制造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4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中边角料、布袋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漆渣、废活性炭、污泥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外运处置;废原料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后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3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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