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2020年5月2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建设项目公开(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
时间:2020-05-22 15:04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0522日—5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

二、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

三、建设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主要包括站前广场及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其中站前广场用地面积112000m2,总建筑面积194886m2,地下三层,地上三层;周边市政道路包括站北路(海山大道至海城大道)2.28km,规划宽度30m,东纬一路(海山大道至站前大道)0.52km,规划宽度53.5m,站前大道(滨湖北路至站北路)0.57km,规划宽度50m,滨湖北路(海山大道至站前大道)0.39km,规划宽度55m;站前广场上跨站前大道两座人行天桥,面积1000m2,东纬二路、站前一路、东纬支九路下穿福厦客专段总计409m。工程总投资334076.84万元,预计202010月开始施工,20226月竣工,建设工期为20个月。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项目的建设将减少既有的土地资源,但所占面积不大,影响较小;征地范围内的植被将遭受砍伐、铲除、掩埋及践踏等,但不会对区域植被群落结构产生太大影响,对区域植物多样性的影响也很小。

运营期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绿化措施,能够有效的增加区域内植被覆盖率;营运期各种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将会对站前广场周边及配套道路沿线两侧动植物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但在通常情况下,多数物种都能够适应这种环境变化。

2、水环境

施工期

施工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不单独外排,对沿线水体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抑尘、新路面养护等,不外排。

运营期

A、站前广场工程废水

项目站前广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车辆清洗及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区域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惠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一级A标准后排放。

B、配套道路工程废水

运营期配套道路废水主要是路面雨水径流水,在正常情况下可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附近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3、大气环境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严格加强管理,采取适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

运营期

A、站前广场工程废气

商业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通过专用油烟通道引至屋顶排放。

公交车及大巴停车场设置于广场南侧和北侧,场地空旷,该部分废气容易扩散,同时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尾气净化系统将得到进一步改进,燃料质量也将随之提高,加之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的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将大大降低;地下停车设置机械排烟和机械补风系统通风设施运行正常,可保证地下层空气质量。

备用柴油发电机启用次数少,发电时间短,废气排放量很少,通过预留排烟管引至楼顶排放。

公厕的恶臭经严格管理。

B、配套道路工程废气

项目配套道路无隧道工程,沿线无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大气污染源),从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建成通车后,汽车尾气中NO2CO的产生源强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内。

4、声环境

施工期

结合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及现状调查,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将不同程度地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受施工噪声影响的主要包括仑山村、玉塘村居民及泉州第十六中学的师生。

运营期

A、站前广场工程噪声

站前广场配套公用设施主要噪声源包括空调冷却机组、水泵、柴油发电机、风机等。在采取了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商铺在营业时引导顾客文明消费,防止大声喧哗,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干扰。

B、配套道路工程噪声

a、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运营近期:4a类区,站前大道、滨湖北路、东纬一路、站北路各路段昼间、夜间均达标;2类区,各路段昼间均达标,夜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分别为13m5m2m7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运营中期,4a类区,站前大道、滨湖北路、东纬一路、站北路各路段昼间、夜间均达标;2类区,滨湖北路、东纬一路各路段昼间均达标,站前大道、站北路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分别为5m3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各路段夜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分别为23m13m8m10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运营远期,4a类区,站前大道、滨湖北路、东纬一路、站北路各路段昼间均达标,滨湖北路、东纬一路夜间达标,站前大道、站北路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分别为3m2m时可以达到4a类区标准限值;2类区,各路段昼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分别14m6m3m7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夜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分别为43m26m22m19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b、对敏感目标影响

从敏感点预测结果可知,道路工程沿线敏感点包括仑山村、泉州第十六中学、玉塘村,4a类区达标,2类区超标主要集中在运营期夜间时段。经统计,道路工程运营近、中、远期受交通噪声影响户数分别为0户、22户、35户。因此,需要对这些住户采取噪声防护措施。

5、固体废物

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参照《泉州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要求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站前广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处理;将来引入餐饮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等应委托污染治理专业运营单位进行承包式治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http://www.fjhb.org/)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截止报告提交审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反映问题。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3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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