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2019年12月1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台商投资区“村村通”给水管道工程项目)
时间:2019-12-12 16:45 浏览量: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台商投资区“村村通”给水管道工程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公示时间:20191212日—12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村村通”给水管道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辖区内各乡村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益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泉州台商投资区“村村通”给水管道工程项目为完善崇山村、后曾村、山内村、长新村、玉园村、玉塘村、霞美村、塘园村、崧山村、群山村、割岭村、西塘村、山兜村、上田村、上曾村、下曾村、梅岭村等17个村落的进水干管,给水主管道管径为DN100~DN400,总长约27公里;配置6套无负压加压设备、3套变频加压设备;总服务人口数约2.96万人,日供水量约0.54万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机械设备清洗、冷却废水和管路试压废水经过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喷洒降尘和混凝土养护,不外排,项目的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管网末端管段水清理排放。该废水主要为自来水,由于久置会有微量沉淀物。水质较为简单,废水拟排往雨水管网。

2、气环境

项目主要废气为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粉尘污染,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堆场等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并符合 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车辆噪声、撒落物引起的二次扬尘污染等问题的产生。施工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

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运营期间泵站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措施,使各泵站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废影响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土方,项目挖方约2.7万方,其中2.1万方回填于道路,剩余0.6万方根据周围村庄需求用于填埋低洼地。项目建筑垃圾约4347t,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网站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第一次:2019927日至1010日,第二次:20191028日至1105),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反映问题。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3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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