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2019年12月1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台商投资区给水管网近期(2019-2023)实施工程项目)
时间:2019-12-12 16:43 浏览量: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台商投资区给水管网近期(2019-2023)实施工程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公示时间:20191212日—12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给水管网近期(2019-2023)实施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益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泉州台商投资区给水管网近期(2019-2023)实施工程项目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同步市政道路建设敷设供水管网,包括海山大道、泉东大道、滨湖西路、江城大道、张纬四路、杏秀路、海城大道,供水管网铺设长度约66.5km。项目建设时间2019-2023年。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用水。本项目不单独建设施工营区,施工人员居住在项目附近的社区,每天往返,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用水通过沿线周围居民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项目施工用水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洗涤废水和自来水管水压试验废水,施工机械洗涤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自来水管水压试验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周边绿化,不外排。

2、气环境

项目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为: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粉尘污染,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堆场等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并符合 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施工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

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制定并落实施工管理计划和监督性监测计划,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快施工进度,合理缩短施工工期,减缓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4、固废影响

项目固废由专人负责。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废弃土方石、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工程废弃土方石由道路建设方统一处理处置;碎沙石、砖、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将可回收的废品进行分类收集卖给废品公司,不能回收的装修垃圾应委托建筑渣土管理公司运出再利用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网站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第一次:2019930日至1011日,第二次:20191028日至1103),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反映问题。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3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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